[新聞] 房東哭!新北套房隔間 元旦起樓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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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omeshih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
時間 2018-12-29 14:29:45
留言 41則留言 (21推 1噓 19→)

新聞來源 蘋果 新聞標題 房東要哭了!新北市套房隔間 元旦起須樓下同意 新聞連結 https://goo.gl/yFvvJ8 新聞內文 房東要哭了!新北市套房隔間 元旦起須樓下同意 APPLE 近年「隔多間套房」出租物件屢傳用電過載、陽台違建及房屋構造遭破壞等公安意外,甚至導致樓下住戶漏水及噪音問題,新北市政府光今年就接獲近千件投訴案,因此於近日公告,除原先規定建築物裝修成隔多間套房,必須提出申請審查外,自明年元月1月1日起,隔間套房動工前,還得要經過裝修層的「直下層」樓下屋主許可才行,若抓到房東違法,將處以6至30萬罰鍰。 一般建築物如欲申請隔間套房,除須為合法房屋樓層條件外,還得經由建築師提出「室內裝修」申請,審查通過之後才可動工。新北市政府日前向「新北市建築公會」及「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發出公文表示,新北市住宅或集合住宅的建築物做隔多間套房用途,除須通過「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裝修為多間套房審查原則」規定外,2019年1月1日起,還須再附上「直下層所有權人同意書」。 許多北漂族選擇到租金較北市便宜的新北市租屋,部分投資客更喜歡買屋後隔成多間出租套房,以獲取更大利益。近來新北市政府核發套房施工許可證,每月平均約21件。 新北市工務局建照科科長蘇志民表示,「過去接到許多裝修隔多間套房的直下層住戶陳情,反映隔套裝修導致漏水及噪音問題,光今年1月起至今,就接到994件投訴。」因此,新北市政府借鏡台北市及桃園市,實施隔套須再經過「直下層」樓下住戶許可的政策。蘇志民說:「由於地板是上下二樓層住戶共用,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共同維護管理責任。若抓到有房東違法,將處以6至30萬罰鍰。」 蘇志民舉例,4樓38號要裝修,就得取得3樓38號所有權人的同意書。若上下樓層為同一所有權者,也要附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但也有例外,若裝修物件的位置在1樓,且其直下層非供住宅使用者,就可不受限制。(黃政嘉/台北報導) ----- 原本老屋還有的隔套市場現在在新北也沒了,不知其他縣市是否會跟進 這個要讓人同意,除非能和下層進行分配,不然就要買更多一起改了 所以現在頂加、隔套的門逐步被關上,應該也會影響老公寓的價值 不知大家想法如何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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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1122: 有沒有檢舉獎金 12/29 14:31

zusuki: 100個裝修案,有申請的不到10個吧XD 12/29 14:32

Petrovsky: 老公寓GG 12/29 14:39

Petrovsky: 那就可以多多檢舉 應該有獎金吧 12/29 14:41

dragontwo: 新分租套房供給減少,普通房租金增加 12/29 14:43

dragontwo: 用來改套的4、5樓價格下跌 12/29 14:44

alexenderpp: 包租公何苦為難包租公呢? 12/29 14:52

alexenderpp: 多殺多的概念 12/29 14:52

Celtic8879: 新北崩崩囉 12/29 15:05

coware: 以後都買連續樓層就好了 12/29 15:06

IS0987: 那裡寫有獎金啊? 12/29 15:10

IS0987: 而且本來這種就一堆不合法的= =,有差嗎? 12/29 15:10

jinso7410: 政府抓違建的能耐…有人還信這新聞? 12/29 15:15

jinso7410: 真有心抓違建 頂加蓋不會一年比一年多 12/29 15:15

zebracoco: 頂樓加蓋這麼明顯可罰的不做,反而做較難的室內隔間, 12/29 15:38

zebracoco: 所以又是一條難以執行的法條 12/29 15:38

sunrise25: 意思就是沒檢舉 政府不會抓的概念XD 12/29 16:38

max780417: 套房越來越難做。現在進場我也是醉了 12/29 16:58

gcnet: 95%的室內裝修都沒申請吧 12/29 17:17

Petrovsky: 雙北 這一兩年 頂加、違法改套 真的拆蠻多的 12/29 17:23

Petrovsky: 之前 本版也出現 頂樓和頂加 隔間裝潢到一半 12/29 17:23

Petrovsky: 很明顯是 投資客 放棄殺出的物件 12/29 17:24

Petrovsky: 本魯是聽到 有投資客違法隔套 剛好在施工完成後 12/29 17:26

Petrovsky: 被有心人檢舉 裝潢費一下化成泡影 12/29 17:26

Petrovsky: 很故意 就是要投資客 血本無歸 12/29 17:27

Petrovsky: 本魯猜測 可能是鄰居(剛好也是包租公) 或 施工人員 12/29 17:27

Petrovsky: 故意選完工時去 檢舉 蠻聰明的 12/29 17:28

Lincoln: 最後就是關係好的能夠吃案 12/29 17:30

lpsa: 之前已隔間的 等明年可檢舉嗎 12/29 17:59

lpsa: 還是從明年開始才算 之前的不用 12/29 18:00

xva: 連樓下一起買不就好了 12/29 18:18

linwukin: 你找人裝修 會通知樓下? 12/29 19:01

blove: 現在檢舉很多阿 又不是只有交通 雖然等到裝修完再投訴是狠 12/29 19:08

blove: 了點 12/29 19:08

bryant780417: 爽 又多了一個檢舉 12/29 21:02

kage01: 裝修樓下一定會知道啊 12/29 22:47

jeromeshih: 不過樓下怎麼知道隔套還是裝潢,應該還是要問才知吧 12/29 23:34

mrschiu: 一次買兩層樓裝修好樓上再賣掉樓下就沒問題了... 12/30 13:16

mrschiu: 反正都貸款的賣樓下的時間還有兩層樓的租金擋著... 12/30 13:18

mrschiu: 對投資客來說問題不大個體戶的壓力可能比較大... 12/30 13:18

ISNAKEI: 投資客都買整棟的 問題不大 01/03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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