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寫出自己喜歡的類型有問題嗎?

看板 gay
作者 ezdoesit (你的聲音)
時間 2017-07-19 1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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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領域: 如交男友 找砲友 => 可以岐視 私領域的擇友條件是否可以稱為「歧視」,應該蠻值得討論討論。 比如,一個三十歲的異性戀男生要相親,但他在徵友網站上說,希望來相親的對象是「 20 - 33 歲的女生」,那麼這樣是不是表示,他歧視 20-33 歲之外的女生及所有的男生 ?即,一個異性戀男生在「歧視」男生?(這裡的「男生」包含所有的異性戀男生跟同性 戀男生。即,一個異性戀男生正在歧視所有的異性戀男生及同性戀男生。) 相信沒有人會得出這種結論。 也許有人會說,他又沒寫「拒」33歲以上的女生或寫「拒」男生。但,這是很簡單的邏輯 問題,只徵「20 - 33 歲的女生」,這個條件就已排除(拒)所有不滿足這個條件的族群 。 這個簡單的邏輯同樣可以放在甲板上所有的自介文、徵友文上。隨便搜尋一下板上的自介 文就會看到: 1. 身高、體重、年齡 2. 學歷、工作環境、地點 3. 興趣 4. 真相(照片) 一個要自介的人為什麼會把這些資訊寫出來?因為他知道你想看啊!他知道你在「挑人」 的時候,初步過濾的就是這些資訊。 所以,一旦年齡太小、體重太重或太輕、長相不順眼不夠帥……,可能就直接過濾掉,不 考慮了。這是全世界每個人都在做的事情,不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 每個人都有他「喜歡的」條件跟「不喜歡的」條件。 只要你會「審查」這些條件、「過濾」這些條件,你就是在做這樣的事情。你會把人家過 濾掉,就是「拒」了啊! 你會有喜歡的類型、條件,就已經排除了「非」這些類型、條件的人。別的不說,男同志 就已經排除了、拒了所有的女生。大部分男同都拒女。但拒女是不是等於歧視女生? 如果我徵友就是想談戀愛或做愛,為什麼我不能不要跟女人做愛、談戀愛?我就只想跟男 人談戀愛、做愛啊!只想要男人的肉體跟靈魂,就是歧視女生? : 有人就是喜歡MAN討厭C, : 難不成要叫他們都不可以歧視任何人..來者不拒?? : 跟自己討厭的類型交往或做愛,不是很奇怪嗎? : 我不太相信有人找男友/砲友是不歧視他人特質的.. : 公領域: 泛指公開的人際關係,社交活動等 => 不可以岐視 : 比如與班上同學相處,或公司同事,社會大眾等 : 在這些情況下,不能因為別人的特質就討厭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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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200786: 推簡單明瞭! 07/20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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