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話題] 同性伴侶法制實施之社會影響與立法建議

看板 gay
作者 sacola (漂浮。)
時間 2017-02-24 13: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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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伴侶法制實施之社會影響與立法建議成果報告書 : PDF檔案格式,請自行下載檔案 : http://www.moj.gov.tw/HitCounter.asp?xItem=461752&ixCuAttach=157908 : 最後更新日期:106/02/23 簡單下個結論:我有條件地支持這個版本的同性伴侶法送入立法院審查。 為何我這樣說?因為這個版本是「專法」框架底下,把能納入的權益盡量都納入了。而且 這部專法大抵上權利義務相當接近修民法,只差在幾個小細節,還有凸顯出一個很重要的 重點是,由於同性伴侶畢竟不是配偶,即使專法準用民法上配偶的相關規定,但除了民法 以外其他所有提到配偶的相關法條都無法適用,未來若採用這個同性伴侶法,勢必民法以 外所有提到配偶的法條要全部改,說專法可以簡單易行又不須大改法條的說法明顯不攻自 破(對,柯建銘我就是在說你)。 而且這個版本納入同性伴侶收養,如果是這個版本送入立法院,那麼至少在收養這個議題 上不會吃虧,如果這個版本送入立法院而能夠排除其他專法版本,至少到時候會逼護家盟 出來反對專法,社會大眾看到他們一路從反對民法到反對專法,真的能說服人?相信社會 還是會有一個評價在的。 以目前的情勢來看,婚姻平權法案勢必要等專法送入立法院之後,跟民法修正案併案討論 才會啟動了,不讓專法送入立法院雖然可以一時抵擋,但也會讓立委有拖延的藉口,我認 為最好的方式應該是自己主動搶占戰場,意即要審專法就至少選擇一個相對好聚焦、易於 討論的專法,現在這個版本絕對不會比趙天麟的版本差,護家盟的版本就更別提了只是來 亂,可能只會輸給吳秉叡口頭提過的「同性婚姻法」,但是吳秉叡大概不可能會提案,那 麼如果要送一個專法進入立法院開啟討論,這個版本目前相對接近民法修正案,至少這個 版本提出來會讓爭點縮得很小,讓討論比較可以聚焦,更可以畫一條線出來,比這個更差 的版本就不要再提了,連討論都不要討論。 最後我要說的是,這個研究計畫是去年年中開啟,當時邱太三的規劃確實是「同性伴侶法 」,但是後來尤美女提出民法修正案之後,邱太三已經在審查時說了法務部會尊重立法院 的決議,但是這個研究計畫因為立法院沒有說要法務部停止,所以會繼續進行,那這個計 畫曝光出來也沒有甚麼好驚訝的,而且法務部也不一定按照這個計畫的結論來提案,這才 是更令人擔心的,很怕法務部自己東改西改弄一個更糟糕的版本,或是法務部不提案,趙 天麟也不提案,然後沒有專法版本之下民法修正案被無限期擱置,就真的遙遙無期了。 同運方的口號「專法就是歧視」,在缺乏專法版本的討論下一般民眾其實根本搞不懂差在 哪,只是直觀覺得專法好像比較簡單,而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委也有部分並不認同,現在是 個重新調整論述的契機,可以實際來比較專法跟修民法到底差別在哪,這是理性論述的同 運方發揮的好時機,不要輕易地把專法派都打入反對婚姻平權才是上策,雖然我也對趙天 麟許淑華柯建銘等人頗為不爽,不過至少他們不是護家盟,說出來的論述不會太離譜,溝 通的誠意也還是有的,沒有這些專法派的立委願意支持,民法修正案是不可能過的,想辦 法拉近彼此的立場才有辦法堅持到最後一理路。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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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899: 付出的代價及風險太大.這版本當然不會過,然而 被閹割成全 02/24 14:15

ru899: 國版伴侶註記可能就過了喲。 02/24 14:15

ru899: 到時同志得到的就是"已有專法保障還在亂"的評價,以及跟現 02/24 14:17

ru899: 在一樣實用的戶政註記。 02/24 14:17

casman: 同ru899的想法 02/24 14:17

senstivewu: 推ru大 02/24 14:32

ezpaper: 專法的確簡單易行啊 而且民法其他有關配偶部分也不用改 02/24 14:34

ezpaper: 因為他們就是不給你其他的權益 他們只針對我們主要的論 02/24 14:34

ezpaper: 點醫療及遺產等較能獲得大眾同情的部分給權益 其他部分一 02/24 14:34

ezpaper: 概裝傻不給 可以知道提專法的人 心有多黑多壞 02/24 14:34

wayne62: 我贊成原po,理由是這次修法要儘量充份討論讓更多人了解, 02/24 14:47

wayne62: 因為其實萌萌還有個終極武器--公投(公投法修正後這無法擋 02/24 14:48

wayne62: 若這次修法過程有瑕疵處,到時萌萌會拿來宣傳讓大家公投反 02/24 14:50

Jeby171: 提到的一點 萌萌的確反對專法 請看 02/24 14:52

Jeby171: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06817 02/24 14:52

casman: 又有第二版的專法版本了: 02/24 14:54

casman: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2731 02/24 14:54

casman: 真的是看到笑了 02/24 14:54

gaytsis: 推1F 02/24 14:57

kalestorm: 真可笑,法務部說不推專法,但這種提供立法方向給立委的 02/24 15:26

kalestorm: 作法,和直接推出專法,有什麼差別?當背後的"死幕僚" 02/24 15:27

kalestorm: 來操控立法,比較有安全感? 02/24 15:27

xyu330: 討論這麼多還不是自嗨。 02/24 15:33

kalestorm: 樓上又用不到,和樓上沒關係 02/24 15:34

g543811: 所以到底是要給什麼優待啦?為什麼要用專法,不否認這個 02/24 16:13

g543811: 版本稍微能入眼,但本質上沒有平權啊! 02/24 16:13

shufuking: 「應以書面約定當事人一方為夫、他方為妻」… 02/24 16:56

shufuking: 這是…? 02/24 16:56

pokota: 鬼扯 應堅決反對專法 02/25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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