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陳建仁:天主也愛同性戀者 但婚姻合法需

看板 gay
作者 mitkaffee ()
時間 2015-11-18 23:42:00
留言 118則留言 (4推 5噓 109→)

他沒說錯啊 雖然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但如果沒有建立在整個社會充分的討論下貿然立法也沒意義 不是說一句今天開始同志能結婚就沒事了 後續要怎麼處理法律上的義務權利 還有很多你想不到的細節 這些都需要整個社會進行充 分的討論才有用 否則今天立了法同志婚姻通過了,卻不處理遺產繼承、不處理醫療問題、不處理親屬領養 等關係 根本就只是立空法 因此我認為他這樣講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而不是政客隨便一句我當選後就會怎樣怎樣(633?)來的成熟且理性多了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11-18/66904 : 前幾天版上才在高潮 : 給人家聖騎士按讚讚 : 想不到這麼快臉就被打爛了 : 光看到陳建仁會參加崇拜聖體 : 這種極度虔誠的天主教徒會支持同婚才有鬼 -- 謝謝你的答覆,我想我重新整理一下我的問題 一開始可能沒有想太多就回覆了這篇文章 如果根據https://goo.gl/qh4tFc這篇伴侶盟的草案做修正,將現行民法上婚姻平權做了 修? 因為我不是法律背景,我不太懂會不會有其他衍生的問題或是法律需要修正 如果真的只要將民法字面上夫妻改為配偶,及一些字面上的用語修正 是否同志們在獲得婚姻後就真的能得到與異性戀配偶一模一樣的權利了呢? 因為我當然是很希望現在的候選人就表態承諾選後就伴侶盟草案進行修正 但我更害怕的是現在補了西牆,卻因為其他法律或是某些我沒想到的疏忽 畢竟過去立法者是以異性戀本位在思考,我不清楚有沒有其他問題會是在字面外的 但如果大家真的同意認為以伴侶盟的版本做修正 之後同志婚姻在社會上就不會遇到任何法律上的歧視,那麼我就完全收回我這篇的問題 也謝謝大家的解釋 謝謝你的回覆,我雖然看不太懂你的問題 但是不是表示現行只針對字面做修正是不足夠的? 我查了一下法條,是否表示我跟我老公領養的小孩未來可以追認生父母? 民法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 ,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哎我這麼努力理解你,也給我個推吧小哥 但我覺得你提出的就是我擔憂的點,我不希望我們興高采烈的說要求婚姻平權 卻在很多實際面上沒有多做討論,只為了通過而通過,甚至只做一些字面修正而已 這些現行爭議如果沒有解決甚至得到更多社會共識 我覺得貿然說要同意同性婚姻是相當不負責任的行為 因此言歸正傳,我還是認為陳建仁講的是對的,不該對明顯有爭議的部分睜眼閉眼 就說要讓同性婚姻通過,因為大部分人感性上都是支持同志,希望我們能有平等的權利 但如果放著這些問題不解決,只會讓未來同志們的路走得更難堪 我其實大概理解他在說什麼,我查了民法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簡單說就是我跟我老公領養的小孩在他們成年兩年後(20歲)仍然可以提起否認訴訟 也就是小孩長大後可以不同意你們兩個當我的父母,我要找回我本來的血親 但明明就是法律上同意我跟我老公領養這個小孩,但法律上又同意你的小孩否認你的撫養 且我覺得這跟異性戀夫婦領養小孩是不太一樣的事情,畢竟同志們沒有辦法生育子女 謝謝大家的踴躍意見,我是這樣想的 畢竟我不是法律專業,對現行民法修正方案也只是一知半解 不知道是否可以請這幾位涉略較多版友各自針對現行伴侶盟的婚姻平權方案做解釋 然後用一篇新的文章回覆呢,希望可以拋磚引玉 因為目前情勢看來明年相對支持同性婚姻的民進黨勝選機率非常大 我認為應該已經可以跳脫過去國民黨根本不鳥同性婚姻,因此策略上已經不再只是讓大家 關注婚姻平權的議題而已 現在甲板(或婚姻平權運動者)能做的是盡量引起社會對立法須面對問題的關注 讓多點人理解目前針對婚姻平權修法後會遇到哪些問題,盡量加速社會討論 等到明年政權改變後,社會有充分的共識能夠面對婚平議題 新政府就更沒有理由用社會仍需要更多共識迴避這項人權大突破的契機了 以上,再次希望以上幾位版友能針對法律的問題多做討論和回文(盡量白話點拜託) 我想我們很快就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國家了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4.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47861322.A.3A4.html

louis0123: 你好像不知道同婚的最終訴求是修改民法11/18 23:46

louis0123: 若是修改民法 異性同性婚姻都是一樣的11/18 23:48

louis0123: 你說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11/18 23:48

mitkaffee: 所以只要民法把婚姻男女定義改掉 其他所有的法律問題11/18 23:49

mitkaffee: 都不用動了嗎?11/18 23:49

mitkaffee: 我真心求解 沒有其他意思11/18 23:50

gaytsis: 繼承跟領養也是屬於民法吧11/18 23:50

ksng1092: 又不是要立一個"同性婚姻法"...而是同性放進民法裡面,11/18 23:50

ksng1092: 沒有你講的放著財產醫療等問題不管的事情11/18 23:50

gaytsis: 說錯 收養11/18 23:50

imass: 問題不就卡在平等權?11/18 23:51

louis0123: 修改民法是動最少的 反而立新法才工程浩大11/18 23:53

OTPsernando: https://goo.gl/qh4tFc 伴侶盟的草案,親屬/繼承部分11/18 23:55

mitkaffee: 所以請問如果民法婚姻定義改掉了 其他法律都不需要更11/18 23:56

mitkaffee: 動嘛11/18 23:56

OTPsernando: 條文修正草案,他們已經把原po說的工作幾乎做完了,11/18 23:56

OTPsernando: 你要不要先看一下內容?11/18 23:58

mitkaffee: 恩恩我剛剛快速掃過一遍了 看起來都是更動字面上的部11/19 00:00

mitkaffee: 分11/19 00:00

mitkaffee: 感謝提供11/19 00:00

OTPsernando: 呃,其實我想問你想像中的修法是什麼?11/19 00:04

mitkaffee: 我看到的1166條 對男同志有效嗎11/19 00:05

mitkaffee: 此外他們也是用了同志婚姻合法化這詞 我不認為我的用語11/19 00:05

mitkaffee: 不正確11/19 00:05

mitkaffee: 誒不對 應該是同“性”婚姻才對 我修正一下我的內文 11/19 00:07

OTPsernando: 呃,我想ㄧ般我們講同性婚姻合法化自然是包含實質的11/19 00:14

OTPsernando: 權利義務關係 不然護家盟何必跳腳我們何必選友同立委11/19 00:16

OTPsernando: 有"胎"兒且為繼承人 如果未來男性可懷孕可以討論喔~11/19 00:24

dghkrt3489: 笑死了 光看伴侶盟1063條婚生推定就不及格。沒有規定 11/19 00:29

dghkrt3489: 使配偶一方受胎之第三人,提起否認婚生之訴,跟小孩11/19 00:29

dghkrt3489: 成年之後兩年內否認婚生之訴怎辦。誠實信用原則是否在11/19 00:29

dghkrt3489: 身分行為亦有適用?是否財產法之帝王條款足以撼動身11/19 00:29

dghkrt3489: 分法血統真實原則?身分有對世之效力,縱使肯定誠實信11/19 00:29

dghkrt3489: 用原則可以突破血統真實,對於使配偶一方受胎之第三人 11/19 00:29

dghkrt3489: ,他修正理由完全沒提到哈哈!11/19 00:29

ksng1092: 你可以具體敘述一下你更害怕的、更大的反彈是怎樣的狀況11/19 00:30

ksng1092: 嗎?11/19 00:30

OTPsernando: 呃,其實它還沒機會進二讀討論,因為人獸交阿什麼交11/19 00:31

louis0123: 如果你指不出修改民法的確切疑慮點 那你又何必杞人憂11/19 00:32

louis0123: 天 就算一次改不好 以後還是可以再修訂條文,這是很稀 11/19 00:32

louis0123: 鬆平常的事,根本不需要擔心11/19 00:32

OTPsernando: 的很恐怖(誤),反正幾乎確定要從頭再來,有疑問都可11/19 00:33

ksng1092: 要求在法律上完全不會遇到任何歧視才可以讓他通過其實老 11/19 00:33

ksng1092: 實說也挺空話的xd11/19 00:33

mitkaffee: 可以請dghkrt3489在做多解釋嗎11/19 00:33

dghkrt3489: 哈哈哈太好笑了。1067之強制認領他居然跳過。笑到閃11/19 00:33

dghkrt3489: 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19 00:33

OTPsernando: 直接去伴盟臉書留言,或是在公開場合當面問。11/19 00:34

dghkrt3489: 1063直接跳107x 哈哈 完美迴避最具爭議的11/19 00:34

dghkrt3489: Otp你們伴侶盟至少花錢找個身分法教授、律師事務所幫11/19 00:37

dghkrt3489: 你們擬吧。11/19 00:37

OTPsernando: 法匠笑夠了嗎 尤美女2012年的草案版本只修972、973、 11/19 00:37

louis0123: 只是提案階段 又不是立院跟法務部已經進入正式的修法11/19 00:38

louis0123: 階段 這時提的只是概念性的 哪會寫到那麼周到11/19 00:38

OTPsernando: 980。我根本跟伴侶盟沒關係,自high啥? 11/19 00:39

ksng1092: 笑會閃尿好像應該先去看醫生,身體比較重要啊11/19 00:39

louis0123: 難不成你的提案書就是正式的的論文了嗎 我才真的是笑歪11/19 00:40

louis0123: 了腰咧11/19 00:40

OTPsernando: 法匠這麼強我好怕喔,你可以當面去嗆他們呀~ 11/19 00:41

OTPsernando: 阿我不應指望不支持同婚der異男,還不如自己去留言~11/19 00:43

dghkrt3489: 1063更猛。小孩或生父母可以提起訴訟,否認同志伴侶一11/19 00:47

dghkrt3489: 方與小孩間之親子關係。他1063立法理由,只提到配偶11/19 00:47

dghkrt3489: 間禁反言,但小孩的其中一個生父生母一定是配偶外之11/19 00:47

dghkrt3489: 第三人啊,怎辦?小孩子成年後還可不可以提否認之訴,11/19 00:47

dghkrt3489: 如果可以那不就等於20年試用期?如果不行,大人憑什11/19 00:47

dghkrt3489: 麼剝奪孩子認血親的權利,修法理由沒有解釋。還有,11/19 00:47

dghkrt3489: 我和你約定好,就能改變血緣嗎?既然血緣不是約定的,11/19 00:47

dghkrt3489: 既然身分關係的認定不是「配偶的事」而已,這時候誠11/19 00:47

dghkrt3489: 實信用原則的適用正當嗎?11/19 00:47

OTPsernando: 法匠法匠,所以異性戀借精借卵生子的情形哩? 11/19 00:52

louis0123: 放心~只要進入修法階段 立院與法務部一堆的教授就會想11/19 00:54

louis0123: 得完善 不勞你費心11/19 00:54

louis0123: 拿個提案書當成正式論文似的在審查 然後指出問題還一11/19 00:57

louis0123: 副得意洋洋的樣子 呵呵 我也覺得很好笑11/19 00:57

OTPsernando: 米帝一些州,如果是已婚同性配偶透過代理孕母生子,11/19 00:58

OTPsernando: 小孩的出生證明上雙親就是那對夫夫(婦婦借精生子亦同11/19 00:59

ksng1092: 現在的收養對這問題完全沒有處理嗎?11/19 01:00

ksng1092: 你連他在講的都不很明白的樣子就別說什麼"明顯有爭議"了11/19 01:02

ksng1092: ...11/19 01:02

dghkrt3489: 補推11/19 01:05

ksng1092: 民法裡面男女婚姻的條文修修改改了這麼多年還是有爭議存11/19 01:05

ksng1092: 在,那麼我們讓男女可以結婚其實是相當不負責任的事... 11/19 01:05

ksng1092: 嗯? 11/19 01:05

louis0123: 誰在跟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現在提案都沒過 細節都是正11/19 01:07

louis0123: 式立案才會討論11/19 01:07

OTPsernando: 呃,他在講婚生否定,不是你有疑問的收養,現在伴盟11/19 01:07

louis0123: 你看過哪個團體或立委提案 是把整個完整法條都寫好才11/19 01:08

louis0123: 提案的11/19 01:08

OTPsernando: 也沒把草案討論的管道關起來,有疑慮可以再修,民法 11/19 01:09

OTPsernando: 並不是沒有修過的鐵板一塊在那裡。11/19 01:10

mitkaffee: 我先來睡了XD 謝謝大家給我的很多建議 我希望能保持11/19 01:11

mitkaffee: 理性對話 這才能真的加速同性婚姻合法化11/19 01:12

ksng1092: 等等一對異性戀夫妻領養無血緣孩子的狀況是不一樣在哪邊11/19 01:12

ksng1092: ?11/19 01:12

OTPsernando: 原po你講的真不是3489說的東西,你的疑慮請見1077條11/19 01:15

ksng1092: 難到1063條是寫給同性婚姻用的,異性婚姻不適用這條嗎xd11/19 01:17

OTPsernando: 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經夫同意後,與他人捐贈之精子11/19 01:19

ksng1092: 我不覺得民法在男女婚姻上是先解決了這堆問題之後才頒行11/19 01:20

ksng1092: 的,這樣的做法更加不負責任 11/19 01:20

OTPsernando: 受胎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現在人工生殖法只針對11/19 01:21

OTPsernando: 不孕夫妻,沒有醫師會冒著風險替單身、同性伴侶做, 11/19 01:25

OTPsernando: 法匠如此不爽 請提議修人工生殖法中人工生殖子女地位11/19 01:36

OTPsernando: 看是現在沒辦法用的同性伴侶會跳起來,還是不孕夫妻 11/19 01:37

chihchuan: 同意樓主!本來修法就是要動到很多事情11/19 02:04

OTPsernando: 阿法匠跟原po都中離,我多講幾句,原po請先看1077,11/19 02:30

OTPsernando: 不要自己嚇自己。英國已在討論立法認可第三血親父母11/19 02:35

OTPsernando: http://world.yam.com/post.php?id=3316 我國民法是11/19 02:37

OTPsernando: 真心落後(法匠怒*1),尤其74年大修前夫妻財產制根本11/19 02:40

OTPsernando: 一面倒向男性,我的是我的,妳的還是我的。所以必定11/19 02:43

OTPsernando: 不是鐵板一塊動也不能動。(法匠怒*2,啥時輪到經濟系 11/19 02:45

OTPsernando: 講話?)11/19 02:45

OTPsernando: 呃,其實2013年他們提出到現在已兩年,討論熱潮已經 11/19 15:24

OTPsernando: 集中在當年底(1130護家盟遊行就在那年),你真的想看 11/19 15:26

OTPsernando: 往前翻甲版文章都有很多討論,當時伴侶制跟家屬制度 11/19 15:27

OTPsernando: 是被攻擊&抹黑最兇的,另外提醒一下,尤美女委員也在 11/19 15:28

OTPsernando: 2012年有提出過另一版本的草案,只修972、973、980。 11/19 15:30

OTPsernando: 尤的972修正草案 將現行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11/19 15:34

OTPsernando: 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有興趣可再翻新聞 11/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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