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關於伴侶制度的二三事。

看板 gay
作者 chihan179 (癡漢)
時間 2013-11-06 08:35:16
留言 28則留言 (6推 0噓 22→)

板上似乎很多關於伴侶制度的文章 但大多淪為筆戰場 導致要討論的內容 總被部分反對人士洗版 然後有人回戰 到最後看不到真正要討論的 淺對目前伴侶制度提出討論 如果有錯誤 請指正^^" 目前只對伴侶的部份提出討論 其他鄰居還是家屬的 應較與本版無太大相干 好處 1.伴侶保障雙方權益 之前YOUTUBE有過一個故事,另一半生病死亡,雖自己與他長期相處 卻因法律上沒有任何關係導致自己完全被排除在外,甚至哀悼另一半 的權利都被剝奪,其實版上也有過類似故事,伴侶制度基本上的保障 了雙方的權益。 當然包含了,現行婚姻關係中的,結婚獎金,婚假等等。 2.現行伴侶法單方面可終止契約。 很多家庭暴力,婚姻不忠誠等等貌合神離的夫妻,因婚姻需雙方同意,導致 為婚姻所束縛痛苦一生,甚至交惡走上法院,費心費神。 3.性忠誠由雙方協定,可使開放性關係(這樣打嗎= =?)的情侶結婚,嫖妓與他人性關係 可以不再被婚姻束縛。 4.財產分配問題,現行婚姻制度,若無約定則夫妻財產共有,伴侶制度則否。 5.領養問題,現行領養較為嚴苛,若可結締伴侶對於領養孩子我想是很有優勢的。 6.現行草案等已經提出,可以最快的保障圈內人的權益。若等其他制度提出,不知道還要 等多久的草擬,提出立案。 疑問處 1.是否需要伴侶制度? 若只是單純將婚姻制度修改為同性可以結婚,及完善婚前契約,似乎較不另人 質疑現行伴侶制度、(綁定鄰居,同好,家屬等)推行,是否衍生其他問題。 2.伴侶制度單方面可終止契約。 其實現在的兩人關係已經相當的不穩定,單方面可終止契約是否造成伴侶關係的, 更不穩定,更多變因,我想這有好有壞。 3.若伴侶制度施行,刑法通姦罪同時存在可能變得比較無用。 刑法 第 239 條 (通姦罪)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敝人對於民法相當的不熟,略上網查民法通姦的懲罰似乎只有規範觸犯通姦可訴請離婚。 然後對於通姦行為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告訴。 總之對於通姦的處罰降低了。 現行伴侶可以選擇是否要忠誠性關係,這是否會影響刑法通姦罪繼續沿用或修改,似乎沒 有太大說明,還有人解說民法通姦罪,民法似乎沒有針對通姦做太大規範吧。 這樣是否對於雙方性忠誠會有影響。 似乎大多數人應該比較贊同不開放的性關係吧。 (我知道伴侶可以約定性忠誠,但相關法令目前似乎不明朗,所以提出疑問) 伴侶可能造成的問題? 1.性行為變得比現行婚姻制度開放,是否可能衍生一些其他問題。 (我知道有規範大家還是會有紊亂的性行為,只是舊規範約束力應該比新規範大) 2.伴侶可單方面終止契約,對於伴侶的保障,是否降低。(我擔心另一半不愛了就走人了) 3.伴侶可自行約定財產分配等,可能衝擊現行家庭結構。 以上拙見提出來,希望大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 -- ◆ From: 36.231.18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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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383698123.A.517.html

kennai:根據他的提案 伴侶制度不是在愛情跟性上面去建立的 11/06 08:42

kennai:是給要互相照顧的人去申請的 11/06 08:42

kennai:而財產分配自行約定不懂哪裡衝擊現行家庭結構 11/06 08:43

kennai:我覺得有造成疑慮的點可能在 他是否不要用"伴侶"這樣的字眼 11/06 08:45

kennai:去成立這個法案 因為"伴侶"有的會想到情侶 11/06 08:46

kennai:但他整體結構卻是給要共患難 比親人還要親的朋友去申請的 11/06 08:47

padparadscha:http://tinyurl.com/mfhft3v 這篇可以看看 11/06 08:54

padparadscha:不算是完整回應 但是有講到孩子跟多元成家關係 11/06 08:55

naoki1969:很多人就像原po 看完法規就和性解放做聯結 但伴侶法並非 11/06 09:38

naoki1969:次等婚姻 我想20幾歲的人才不會想和固砲結為伴侶 一定是 11/06 09:40

naoki1969:中老年後才了解伴侶的意義 11/06 09:41

garlic1234:伴侶不是婚姻,沒有性忠貞的問題 11/06 10:14

garlic1234:結婚的話當然是進入婚姻 11/06 10:15

Daniel2468:請先把伴侶制度從婚姻的概念抽離穴穴... 11/06 10:18

hagousla:伴侶制不是用來取代婚姻的(雖然會有部分被取代) 11/06 10:39

hagousla:要性忠貞, 不能片面悔約...etc. 可以選擇結婚 11/06 10:39

hagousla:對多數人而已, 伴侶制不是最終的制度, 反而比較像是交往 11/06 10:39

hagousla:到結婚的中間, 增加的一個具有民事關係的制度 11/06 10:40

hagousla:多數情況,伴侶制帶來的就只是晚婚和結婚人數下降 11/06 10:44

hagousla:不過大家都很喜歡討論阿里不達的少數情況. 11/06 10:44

garlic1234:要思考的方向是婚姻和伴侶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制度 11/06 10:45

garlic1234:以法國的伴侶制度來說,老年人使用伴侶制還比婚姻制多 11/06 10:46

dannial:說真的,我有異性戀朋友也支持多元成家,因為真的了解的人 11/06 12:15

dannial:會知道多元成家不只有同志婚姻這項而已阿。 11/06 12:15

joy159357:個人認為結婚就結婚交往還要搞民事 家屬制度到可以理解 11/06 12:35

sorawang:伴侶不一定要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吧?如果我和女性的好姐 11/07 02:33

sorawang:妹都找不到另一伴 想要共組家庭領養小孩有何不可嗎? 11/07 02:35

sorawang:也可能是男同志與女同志想要締結伴侶關係阿 11/07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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