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愛滋患者當然需要部分負擔愛滋藥物

看板 gay
作者 dannial (諫議之官 知周出焉)
時間 2012-12-02 1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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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我突然想起一句聖經中的話: (ps:我不是一神教徒喔~) 『上帝的歸上帝,凱薩的歸凱薩。』 感性與理性怎麼衡量怎麼兼顧 實在有時是共識問題無關對錯 以前與恩師談論古代治國之道 談到經濟與皇權時,恩師也常提醒 不可過度以儒家 黃老等去思考怎樣是個好皇帝 怎樣對百姓好,該抑商還是提高商人地位 當碰觸到經濟這種社會科學 經濟就是經濟,那是數字會說話的學問。 處裡污名是一回事 錢砸下去有沒有有意義上的效果?怎麼砸才有效果?  現行健保的錢剩多少? 該如何理性與理由充分地分配給各種醫療行為? 是另一回事 http://pots.tw/node/11250 污名化所造成的影子價格與成本實在難以估計 然,藥錢,健保,相關配套所需費用,則常常是可看到之金錢 兩者都要管,但不可總是像花系列電視劇糾纏到那個樣子,無論 是汙名者,還是被污名者,都不該有用"情緒綁架"這件事的意識 或無意識之念頭,也反對小說般的口吻在渲染這些事,醫學研究 中,安慰劑跟藥品到底有沒有顯著差異證明藥物有效,有時候台 灣人是這樣,假如你有辦法說服他們哪一種方法有效果又能省錢 那他們這時候也未必會管你提的他感覺上良不良好。 所以我倒覺得,有時候先研究國外經驗,然後擬出全額負擔是怎 樣配套,部分負擔又是怎樣的完整規範,擬出之後試算甚至試辦 (錯了又如何?很多事沒有人知道會發生什麼事)評估整體效益, 評估於公衛上的效益,評估於健保花費上的比較等等等,有工作 或社會經驗的人應該都知道,有時候沒有一點點比較與東西讓對 方看到,你要別人怎麼憑空去決定要哪個方案?未必都一定要先 決定該不該怎樣,才決定怎樣配套。 之前有版友的文章提到英國法案的事,那這種理由我覺得就很夠 力,如果兼具社會觀察與公衛防疫流病統計有意義的證據,能夠 證明整個配套完整的全額負擔可以有助於愛滋相關的事,且相對 於部分負擔形成的各種因素,造成愛滋防治效力大大減弱,而且 所費各種金錢與社會成本可能更高,那該選擇哪個實在昭然若視 但如果相關證據指出,全額負擔實在於各方效益不比部分負擔, 那同理阿。 我個人傾向用這種的角度去思考,到底該全免還是部分 至於 有版友提到部分負擔於經濟弱勢群體無法負擔這件事 我倒是想到一件事 你繳的健保費依照你的薪資等級在繳納 那麼假設要實行部份負擔,是否也可以依照收入證明 以分配你該負擔的金額呢??? 應該沒有一定要要求齊頭式的平等吧? 從部分負擔假設扯到階級歧視不顧經濟弱勢 還扯到法律上沒有完全行為效力的學生族群 (無法全職賺錢,那如果要部分負擔,就是他監護人阿...雖然會扯出隱私問題~) 吾以為不恰當 那每次遇到類似問題,都來扯這套就好了~~ 最後我想說,人真的是互相的 一個衝突面的一方不斷污名 不斷蔑視 而另一方假如也情緒化地面對這些,過度敏感 無限上綱 誰都不要這些帶有複雜負面情緒的東西 這種天地否卦之態 自然怎麼談都不會互相諒解與和談 即便有了結果也可能處於不甘願心態的妥協成分大 雙方都一樣,人總是很會要求別人配合 幫助 等到要要求自己就... 最後亂入抱怨一下 如今台灣竟明目張膽地,欲回到白色恐怖時代 如果教育部能花心思在性別教育與衛教教育上 而不是假借關心學運同學的健康,以清查名單 我想台灣會更好~ oh ya~ -- 聽梧桐細雨,瑟瑟其葉,隨風搖記憶 http://friend.top1069.com/profile.php?ID=88418 -- ◆ From: 36.230.1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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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lover:推 12/02 15:37

swow:推 12/0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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