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ay
: ※ 引述《pur ()》之銘言:
: : 同運論述的常見謬誤──以《與同性戀者同行的牧師聯署文告》為例
: 我在另篇看到歐陽文風寫關於 把一己宗教信仰強加於他人身上 http://ppt.cc/44r0
: 「……我不認為聖經反對同性戀,就如雖然聖經明明寫道「女人要沉靜學道,
: 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二11-12),
: 我不認為我們當字面解經而禁止女人講道或做領袖。
: 但,縱使聖經真的是反對同性戀,我們至多只能說基督徒不能是同性戀者或
: 同性戀者不能成為是基督徒,而不能泛指所有的同性戀者不道德,
: 除非我們能在不訴諸聖經的情況之下,有根有據地指出同性戀不道德的理據,
: 否則我們就是把一己宗教信仰強加於他人身上的霸權。」
基本上W大談的我都同意
的確,我每次讀到這些恐同宗教言論時都只覺得
這些文章怎麼讀都像是鬼打牆似的狡辯,
然後隨便他們怎麼解釋聖經,
反正我又不是教友,不要拿你的信仰批評我的道德...
關於聖經的翻譯與詮釋已經有太多爭議了 (在電影/書籍 [為巴比祈禱] 有引介)
當代基督教徒對於聖經也不應該是教條式的理解
如果真的照聖經來譴責同性戀 也應該同時依聖經處死所有離婚、再婚者
但可怕的不只是把宗教或聖經當作是恐同的藉口
而是透過宗教的力量動員、組織 介入政策 壓迫性少數
靈糧堂+真愛聯盟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這種強迫信仰 造成別人的不幸 才是真正的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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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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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utt:一堆雙重標準的腦殘 http://ppt.cc/9PUb 07/06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