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候選人gaultter回覆使用者提問

看板 gay
作者 machinly (兩個人的溫度)
時間 2011-01-14 17: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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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板主行政上有所失當、疏失或有爭議時,甲板自己是否能有懲處版主的規範或 限制版主的權力的條款? 例如三次行政有瑕疵就應該下臺以示負責或是有爭議的部份應該拿出來與版眾討 論,而非匆促決定引起版眾的惶恐。(使用者:s80385)   此題的題目我比較搞不清楚,如果是版主還搞偷偷修推文數或是明顯的刪文、版規執 行標準不一等等,我覺得版眾直接去罷免版主也是應該的。   如果罷免不了的話....其實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畢竟網友選時也有投票權,也要為 自己投的票負責。   如是其它判決爭議等行政疏失引起爭議,則一年到期就馬上重選。一年也不是很長, 一個討論版應該也不因為這樣怎麼樣。其它權力限制指的什麼?請明確提出才能回答。 2. 有板友曾經建議過,不少熱門看板或同小組的看板都有對推噓文去做限制,例如 一ID一人一推或一噓,不可連推連噓、無意義推噓文、推圖娃等BALABALA,試問 候選人對於現制推噓文有何看法?(使用者:Makotoyen) 傾向還是以po文本人意見為主,但因為推噓文現在已是常態,所以若文章本人要刪 請尊重推噓的人,說明一下原因。 連噓連推者,希望在針對本文超過某個行數(例如三五行)時,請直接另回一篇。 但仍以原po文意見為主。   推圖娃個人覺得蠻可愛的,但如po文者不希望文章下面有,一樣可註明或刪除。無 意義推噓文同上。 但若是惡意的推噓文,則依版規處理。 3. 過去有板主/板友將批兔的事情拿到甲板上討論,或者反之將甲板文章拿到批兔 ,如果有板友將「批兔」的文章拿到甲板閒聊、討論、花痴、閃光、尋人、徵求 等,是否符合甲板的文章範疇,板主會以怎樣的角度去解讀這些文章? (使用者:karlrecon)   以往的motss大多數是全國轉信版,所以這個問題在那時似乎不會是個問題?   我是認為,如果是跟LGBTQ議題相關的閒聊討論,要就全文直接轉過來討論(除非原作 註明不得轉載),如果沒關係的....那轉過來幹嘛? 其它尋人、花痴、閃光、徵求....等等,婀....如果原作很想轉就轉過來就是了。以 我來說沒什麼好解讀的(其它人要幫轉我也不知道為啥),反正這類文章一下就洗掉了。 -- Why do people have to die? -- ◆ From: 114.36.2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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