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公告 ontherun3325 & 板規2-7修正案

看板 fastfood
作者 Keo (猜猜我是誰 ? ^o^)
時間 2014-11-08 21:45:15
留言 28則留言 (11推 4噓 13→)

> 19318 ~3311/03 birdcanfly □ [問題] 麥當勞不給糖包了? ┌─────────────────────────────────────┐ │ 文章代碼(AID): #1KLpImeP (fastfood) [ptt.cc] [問題] 麥當勞不給糖包了?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stfood/M.1415001264.A.A1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7.重複噓文:同一使用者於同一篇文章有三次(不含3次)以上噓文,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分身帳號重複噓文亦同 濫用推圖、推文(多次無意義推文),水桶兩週以上處分 ontherun3325 水桶14天 -- 2-7當初設立的緣由是為了制衡1-12討噓文 避免有心人以噓文方式故意導致文章評價達X2以上 然而推噓文其實本質為PTT賦予使用者之基本權利,不宜以板規限制 因此在這裡想提出板規修正方向如下: 1-12 文章評價達X2時,板主將視文章內容與推噓文內容,綜合判斷原文討噓程度 情節重大者,退文並水桶1個月以上; 情節普通者,刪文並水桶2週以上; 情節輕微者,刪文或不處分。 2-7 意圖以一己之力改變推噓文評價,而進行數次無意義之推噓文者,水桶2週以上。 如:連噓:此ID必噓、來亂的、再噓、不噓不行 達數次無意義之噓文 連推:幫補血、聖光術、抵銷廢噓 達數次無意義之推文 -- 本篇公告置底2週,歡迎大家討論,如無異議將修正為此版本。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92.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stfood/M.1415454319.A.D59.html

ontherun3325: 番茄醬加糖粉吃起來會像糖醋醬?11/04 13:54

ontherun3325: 哪家的珍奶要60元? 說來聽聽11/05 09:18

ontherun3325: 樓上是喝哪一間的 我想知道 早餐店的嗎?11/06 00:39

ontherun3325: 義美沒有好喝的 11/06 21:46

XBUCKXMR: XD成大之光 11/08 22:47

ko84123: 哈哈 他常常在各板這樣 11/08 23:49

orfan: 聖光術!!! 11/09 01:14

cuteneo: 推修正案 11/09 01:39

Layase1: 薩滿可以屍變嗎 11/09 01:42

gotohikaru: 數次可以明確指出是幾次嗎?不然不清楚幾次可以檢舉 11/09 01:59

gotohikaru: 其他的想法在#1GgFGfcl也提過了 另外希望針對噓文引戰 11/09 02:01

gotohikaru: 能嚴加取締 11/09 02:01

cuteneo: 我想是板主認定吧 11/09 02:04

shalunaku: 推 11/09 02:21

Keo: 明確定義次數易使有心人鑽漏洞,無論推噓文實質為板友的權利 11/09 09:09

Keo: 2-7裁罰的對象為不當使用推噓文,改變大眾對文章評價者 11/09 09:10

Keo: 如#1IbDUkbN (fastfood)的異常推文數,就是未來需執行的例子 11/09 09:11

Keo: go大在#1GgFGfcl的想法我有看到,非常感謝,與本修正方向類似 11/09 09:13

Keo: 2-7判斷關鍵為「無意義」連推噓文,認真討論不在裁罰範圍之內 11/09 09:13

Keo: 而引戰已明示於板規之中,不必著墨於推或噓,未來會多加取締 11/09 09:15

DRIariel: 11/09 11:28

OO2: 成大之光 11/09 21:48

gotohikaru: 瞭解此次修正的目的 所以單純想知道檢舉方面的標準 11/10 01:29

gotohikaru: 另外 感覺條文的用字還是有曖昧的地方 光用在這個案件 11/10 01:30

gotohikaru: 就很難評斷 要說沒意義嗎?的確有點偏離原題 但也確實 11/10 01:32

gotohikaru: 是在回覆其他推文 前句的"意圖""改變"更是在模糊地帶 11/10 01:33

cuteneo: 板主可以考慮 註解說 "板主認定"? 11/10 01:57

Keo: 了解 我會再斟酌用字 作出修正 11/1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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