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 自己找店內插頭接筆電,到底犯不犯法?

看板 fastfood
作者 toputitina (原來相思寮離我家很近)
時間 2010-11-01 11:36:48
留言 31則留言 (10推 0噓 21→)

自從開始過無線上網的生活之後,才知道原來大筆電的續航力之差...Orz, 所以現在有無線上網已經不是首選,要有「附有插座又提供無線上網」才是完美! 可是爬了奇摩知識和板上的幾篇文章, 好像擅自插店內的插頭可能觸法(偷電?根據高鐵的講法)。 可是,小弟的經驗都是,在店內並非沒有插頭或者店內的插頭不是沒電的狀態,之下, 就算坐了三四個小時,也沒有被店員趕過。 甚至於沒有提供無線上網的店家(Ex.多拿滋in內湖家樂福),小弟買杯咖啡之後, 找了個插頭坐了半天也是平平安安的沒有被怎麼樣啊。 所以: 到底是該些大大所言不合實際,其實可以在店內有看到有電插座的店家就直接接電上網? 或者是小弟臉皮厚很大厚不用錢,事實上是我侵犯了那些店家的權利? 或者換個方式問:提供無線網路的店家 ─不管是跟哪個無線網路業者合作或是提供自設的免費無線網路, 同時提供插頭,是義務嗎?或者是給顧客的福利呢? -- 本版首發文 若有違背板規還請指教與見諒 謝謝 -- ◆ From: 123.192.11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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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boy:看到正妹可以順便一起插一下嗎? 11/01 12:06

fanscratch:提供無線網路的店家不代表要提供電源給客人 11/01 12:13

fanscratch:客人私自用店家的插頭來充電一事,可大可小。 11/01 12:14

kikiapple:你付的咖啡錢 無線網路錢 有沒有包含使用電源的權利? 11/01 12:54

lifelover:犯不犯法,可從民事及刑事2部分深入研究,需個案分別探討 11/01 13:22

lifelover:如果你在店內消費,沒人阻止你用電,應該不用想太多這問題 11/01 13:23

lifelover:告民事求償那幾塊電費?? 告刑事只因竊盜幾塊錢的電能?? 11/01 13:27

redor:使用前問一下啊 11/01 13:43

cordeliatai:使用前問一下~~ 11/01 14:14

toputitina:所以說,的確不能直接用就是了。還以為連鎖速食店店長 11/01 15:10

toputitina:比較不容易出現所以可以盡量的用 11/01 15:11

toputitina:話說,遇過有插頭沒供電的目前都是在麥當勞XD 11/01 15:11

toputitina:還有一樓的鄉民...請出門左轉joke(?) 11/01 15:12

johngood2032:一樓很無聊.. 11/01 15:14

cordeliatai:畢竟你付費的只有你的餐點~~電是店家的財產呀!!未經 11/01 15:35

cordeliatai:允許直接使用幾乎可以視為X了~~ 11/01 15:35

AdPiG:我記得MOS像直接把插座做在桌子上 那這樣可以插嗎 11/01 17:37

garcia:問店員 11/01 18:21

sherlockscu:MOS這樣很明顯是給顧客使用的吧 11/01 18:45

jack7014:上次看到店員很親切客人告訴哪裡可以插 應該都會給插吧 11/01 20:27

jack7014:而且不給你用也會先講才對,不可能直接就告你偷電吧 = = 11/01 20:29

jack7014:不放心先問就好了 11/01 20:30

coldwin:差小妹妹 11/01 22:06

Underline:差樓上小妹妹 11/01 23:12

cityboy101:現在只有MOS會把插座做在桌上..其它家都很少有插座的.. 11/02 22:52

cityboy101:還有這涉及民事而已..刑事會不起訴的.. 11/02 22:58

kevin51202:我們家就是放在桌上給客人用的 11/04 16:18

hatchet:不給用封起來,店家又不是白癡,在你座位附近就是要給你用 11/05 22:16

epholysea:不好意思 你們那個靠近我的洞可以借我插嗎? 11/08 14:17

serifo:這種東西不是一定犯法嗎= =只是可大可小而已 11/09 01:57

cobaltblue17:真鍋也會把插頭直接做在牆上 面牆的排桌 11/09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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