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筆電遭竊 麥當勞刁難調帶?

看板 fastfood
作者 hoyumi (春爛漫!戀爛漫!)
時間 2009-12-19 08:35:18
留言 36則留言 (19推 1噓 16→)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世新大學廣電系的學生張騰元向本報爆料,控訴本週二赴台北 市新生南路、台灣大學旁的麥當勞消費時,遺失筆電、鑰匙,照轄區警方要求調閱監視器 時,店方態度消極、敷衍,最後拿到的還是老舊VHS格式的監視錄影帶,警方根本無法查 看,讓他感到不滿與受辱。 麥當勞:有協助 該店曹姓經理解釋說,案發後便立即報警,且播放錄影監視器給警方查看,事後交由外包 廠商轉燒錄出錄影帶,交給警方,全力協助偵辦,並沒有延誤,只是每家錄影設備不同, 非刻意刁難。 張騰元說,遺失的筆電內有他畢業電影作品「新移民」的劇本、重要開會資料、珍貴照片 等,是他重要的創作資產。 張騰元表示,本週二凌晨,他與同學到麥當勞地下一樓,開會討論畢業電影作品,當時因 店方深夜清理,被服務生要求移到一樓時,將筆電、鑰匙遺忘留在地下一樓,詎料開完會 返回時,物品已經遺失。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據報後,以侵占罪受理,隨後他苦苦等待,因該店組長 無法即時在店內看監視檔案或提供監視影帶,承諾早上7點才可以看,但襄理卻改口需要3 天,最後由店經理現身承諾最慢隔天早上11點半,會通知看帶卻又失信,直至傍晚他打電 話詢問,才被動提供VHS格式監視錄影帶給警方。 張騰元質疑說,現已幾乎很少單位會提供這種老舊格式給警方,令警方苦思如何找到播放 器,而當他再打電話向店方詢問,是否能提供光碟格式,卻得不到回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9/78/1x86p.html 以前有看過小麥的錄影帶 還真的是要看很久= = 現在不知道有沒有改了~ -- ◆ From: 210.59.16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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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stfood/M.1261182920.A.07E.html

afl5b:偷拿東西的人真的很缺德,下地獄吧 12/19 08:55

afl5b:麥當勞是用餐地方 並不是討論作品的好地方 重要物品還亂放 12/19 08:55

afish00390:為什麼知道是重要物品還不顧好~"~ 12/19 09:16

leona10:該受譴責的是小偷才對 不過 重要資料要備份 而且怎會開完 12/19 09:27

leona10:會才發現筆電不見... 12/19 09:27

jojo2002:之前去m要求吊帶子 櫃檯的說要有警察來才可以 12/19 10:32

jojo2002:請了警察來之後 m又說那個帶子很難吊 我等於白走一趟警局 12/19 10:34

jojo2002:(我也是東西被偷...) 不過自己也有錯 沒顧好東西... 12/19 10:36

cityboy101:沒付錢吧.付錢馬上就可以調了.只能怪顧客要去那討論。. 12/19 11:20

cityboy101:不能怪店家不提供..這公司很nice的啦! 12/19 11:21

leeyiwei:筆電這麼大的東西怎麼會忘 12/19 12:09

scores:時代真的進步了 vhs已經絕跡... 12/19 13:35

qjjm:倒數第二段 但襄理卻改口需要3天 以後去買東西三天後再付 12/19 13:36

qjjm:麥當勞都是為你 12/19 13:37

furuuchi:呵呵, 自己弄丟東西還能怪東怪西的. 真有趣~~ 12/19 16:33

qjjm:弄丟東西跟要調錄影不是兩回事嗎 樓上亂扯在一起 12/19 18:15

dalzane:不能直接到店裡看嗎? 12/19 19:22

aycc:覺得大有問題,既然是被請到一樓,那代表地下室都沒有客人了,那 12/19 22:41

aycc:到底是"誰"偷的咧? 12/19 22:42

zapzap:明知是重要物品 自己卻還這麼不負責任? 12/19 23:17

pekosan:台大店的廁所在地下室 所以其他客人還是有可能下去的 12/20 00:54

POINTGUARD2:貴重物品…自己要保管好…常看一堆人包包丟在位置上就 12/20 01:35

POINTGUARD2:去點餐…實在是~吸引小偷犯罪 12/20 01:36

XBUCKXMR:這個板不意外 焦點都被模糊了XD 12/20 09:38

ii9:引誘犯罪 12/20 09:39

amou1030:不過經種的人才會弄丟這麼貴重的物品 傘型傘型 12/20 09:52

zo4:是啊是阿 以後東西被偷請自認倒楣不要吵著要看錄影帶 12/20 14:45

zo4:省的被碰一鼻子灰還要受到旁觀者的冷言冷語 ^^" 12/20 14:46

furuuchi:看到有人在酸, 就不得不再補一句了. " 掉筆電嗎? 活該! " 12/20 20:10

five5star:下次等在有人被性侵,再看看酸民會不會推"引誘犯罪"... 12/21 11:24

five5star:"為什麼知道有潛在危險還穿這樣?" 12/21 11:27

five5star:"呵呵,人長這麼大還不會顧好自己,真有趣!" 12/21 11:27

five5star:"常看人趴在位置上就睡著,實在是~吸引狼犯罪" 12/21 11:29

mondel:臉皮還真厚,自已忘了不反省還反過來咬店家一口。 12/22 01:38

runwild:酸民真好笑 好像偷東西沒錯一下 ㄎ 12/31 10:49

sneak: 去點餐…實在是~吸引小 https://daxiv.com 10/15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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