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北台64線三重路段3車車禍 1車翻覆1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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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rles0939 (charles0939)
時間 2024-05-06 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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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台64線三重路段3車車禍 1車翻覆1傷1命危 2024-05-06 10:23 聯合報 記者曾伯愷/新北即時報導 https://i.imgur.com/1uBQw7W.jpeg
https://i.imgur.com/gtrWeY3.jpeg
杜姓男子今天上午駕駛賓士車,沿著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往三重方向,疑未保持安全車距 ,直從內側切換至外側車道,導致後方小貨車急往左閃,遭劉男所駕駛BMW追撞,小貨車失 控自撞分隔島翻覆,駕駛卡困車內當場沒有生命徵象,緊急送醫急救情況不樂觀,肇因待查 。 據了解,杜姓男子(31歲)今天上午8時許,開著一輛賓士車沿著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往 三重方向直行,途中行經15.9公里處,疑未保持安全車距,從內側直切至外側車道,後方黃 男(45歲)所駕駛小貨車趕緊往左急閃。 當場被劉男(37歲)所駕駛BMW追撞,黃男人車失控向右偏移撞上三重匝道分隔島後翻覆, 黃男一度卡困車內,新北市消防局獲報人車趕抵,檢視黃男沒有生命徵象、劉男則肢體多處 擦挫傷,緊急協助黃、劉兩男送醫急救,目前黃男情況不樂觀,確切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0/7944844 依據新聞內文判斷 前車賓士及後車BMW都負有肇事責任 前車賓士任意變換車道 至少七成責任(也有可能全責); 後車BMW未注意車前狀況 至少三成責任(也有可能0) 不過還是要看行車記錄器及路邊監視器 才比較好判斷。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5.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4964412.A.3E5.html

YLTYY: 讓速不讓道 05/06 11:08

jack55777100: 小貨車就該直接教訓賓士的,結果往旁邊全責還車子翻 05/06 11:11

jack55777100: 覆 05/06 11:12

sformosa: 反射動作哪有時間思考教訓誰啦 05/06 11:19

YJM1106: BMW車上有輪胎痕 根本是側邊被撞上 05/06 11:20

papac: 今天上班整個塞爆 回堵超遠 05/06 11:27

pippen2002: 可惜垃圾沒死? 咦? 05/06 11:49

resque45: 不閃避的直接送賓士歸西 05/06 12:33

george31708: 三重 賓士 31歲 這組合常常出現 05/06 12:37

Ccsteeker: 車機藍芽,手機支架,什麼爛東西,我他媽開進口高級車 05/06 13:35

Ccsteeker: ,就是要手持手機看訊息,按發話,怕被發現,我還要放 05/06 13:35

Ccsteeker: 低低的,啊幹錯過交流道,幹撞到了你會不會開車。 05/06 13:35

Ccsteeker: 小貨車司機生命危險?沒事,不是我認識的,我開車不會 05/06 13:37

Ccsteeker: 這麼倒楣。 05/06 13:38

Ccsteeker: 我都很守規矩,而且我開車有鈑金,應該不會有事吧。 05/06 13:38

Lowpapa: 三重 賓士 05/06 13:41

henrk: 開車安全守則,除非堵車,否則前後五公尺不要並行開車 05/06 14:08

maniaque: 後車米漿不太會有責任歐.........那台奔魯要扛100%吧 05/06 16:24

maniaque: 只是呢,照當時的路標跟地上的標線,外側車道應該是要下 05/06 16:25

maniaque: 交流道使用,但貨車看起來是"直行狀態" 05/06 16:25

maniaque: 換言之,"貨車占用外側車道直行" 05/06 16:27

maniaque: 這個照慣例 要扛三成 05/06 16:28

zombleflcon: 樓上你確定有這一條 如果是 你可以教我如何開車嗎 是 05/06 16:37

zombleflcon: 每台貨車 都要切到內線才行嗎 如果內線都滿了 無法超 05/06 16:37

zombleflcon: 車怎麼辦 要停車停下來 然後再切內線嗎 05/06 16:37

maniaque: 就看對方到時怎主張啦,反正路標在那,指標就是"右轉彎" 05/06 16:54

maniaque: 對方要是有請律師,看到這影片八成也會主張非全責 05/06 16:55

maniaque: 當然,刑事沒有所謂比例,剩下就是民事的部分了 05/06 16:55

maniaque: 至於樓上你的主張,當事人並不負解釋義務,就這樣 05/06 16:56

CoachKuester: 垃圾8+9 05/06 17:08

teddy72: 看就知道是89 05/06 17:09

DiMammaMia: 我看有人說 像這種車禍就是小貨車應該繼續行使他的直 05/06 17:17

DiMammaMia: 行路權 而不是閃車結果撞到隔壁車 05/06 17:17

maniaque: 樓上,講很容易,做很難,就像有人在你眼前揮拳,你會不會閃 05/06 17:32

maniaque: 合理行為就是偏,只是貨車駕駛也來不及看左邊車道狀況 05/06 17:32

maniaque: 再加上此時剛好一輛米漿加速卡到一個近平行位置 05/06 17:33

maniaque: 其實米漿已經被卡停,但是貨車本身高速被擠撞後反彈飛 05/06 17:34

longkiss0618: 根據電腦分析99%是垃圾8+9 05/06 17:36

cospergod: CC 05/06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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