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車追車闖紅燈撞殘25歲女騎士 高院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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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kann ( )
時間 2024-03-13 08: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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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追車闖紅燈撞殘25歲女騎士 高院加碼判國賠781萬 原文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05580 原文內容: 〔記者楊國文、余瑞仁/綜合報導〕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姜姓員警6年前駕駛警備巡邏車 ,追逐拒絕盤查的可疑車輛時,因連闖2個紅燈,撞上綠燈直行的25歲楊姓女騎士,導致 楊女頭部重創,智力衰退如幼齡兒童,生活無法自理,並經法院裁准監護宣告,楊女與父 母提出國賠訴訟,新北地院判決桃園市警局應賠償555萬餘元;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判 桃園市警局應再賠償225萬9千多元,共應國賠781萬多元,可上訴。 桃園市警局回應,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2018年3月31日上午9時許,當時八德分局大安派出所姜姓員警在轄 內發現一部違停的可疑黑色轎車,輸入車號後,發現車主有竊盜前科,欲攔車盤查時,對 方立即加速往鶯歌方向逃逸,姜員立即鳴笛開車尾隨,並連闖紅燈,當姜員行經鶯桃路與 鶯桃路658巷口時,高速闖紅燈撞上綠燈直行的楊姓女機車騎士。 楊女受撞擊後,人車倒地,頭部重創,顱底骨骨折,智力衰退如幼齡兒童,甚至罹患失語 症,日常生活難以自理,楊女和父母向桃園市警局八德分局提出國賠2627萬餘元。 桃園市警局主張,依新北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覆議認為, 姜員沿途開放警示燈及警鳴器、並按鳴汽車喇叭以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且有優先路權, 無肇事因素。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案發地點靠近鶯歌與八德交界處,是連接兩地的主要交通幹道,且案 發時段屬一般民眾出門上班、採買或洽公等繁忙時段,姜員又是該路段附近大安派出所員 警,必定知道該區交通環境與條件,行經路口處等人、車可能交會路段,自應注意車前狀 況,隨時採取諸如減速等必要安全措施。 法官認為,當時天候、視距良好,姜員駕車行經上一個路口已經看見多輛機車正在通過, 應能預見有其他用路人見聞警示燈及警鳴器後,可能未及時反應,自應減速駕駛,但他未 煞車減速,疏於注意車前狀況,有過失責任,但楊女也有過失,占6成責任,扣除已領取 強制責任理賠金220萬元後,判須賠償楊女491萬餘元、父母各32萬元賠償。兩造均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後採一審相同見解,認定姜員雖尾隨被追緝人連闖2個紅燈,但抵達案發路 口時未採取任何防措施,以致發生此事故,應負過失責任,但楊女未注意警備車已鳴警號 及閃光燈,仍貿然穿越路口,應負6成過失,經扣除已領取強制責任理賠金220萬元,並考 量楊女增加生活必要費用、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等各項賠償請求,今再桃園市警局應再 賠償225萬9千多元,共應國賠781萬多元。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很衰的案子,大家都很衰....不過現在這種情況還是放掉,讓監視器事後去抓人吧, 現場闖燈追嫌犯撞傷良民,得不償失..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66.1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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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0939 : 員警追緝要小心謹慎 03/13 08:15

charles0939 : 就像在鬧區開槍要特別小心 03/13 08:15

A80211ab : 實在是沒必要 這麼拚抓到法官還不是輕放 竊盜而已 03/13 08:20

poco0960 : 主委加碼膩 03/13 08:21

acesslai : 竊盜而已,不用這麼拼啦 03/13 08:21

charles0939 : 這不是拼,是沒頭腦 03/13 08:22

charles0939 : 有勇無謀 03/13 08:23

syldsk : 呵呵,輸入車號有業績才這麼認真,平常看到違停都 03/13 08:23

syldsk : 當沒事 03/13 08:23

syldsk : 有這種前科的八成車上有違禁品啊 03/13 08:23

kingkinggod : 打三折還加碼? 03/13 08:33

bayline : 全民買單可憐鴿 03/13 08:38

tannoy : 黑道開法 03/13 08:39

nakaru : 為啥違停就可以查車主刑案前科 03/13 09:02

Fracon : 又是違停仔搞事 03/13 09:10

YJM1106 : 才賠不到千萬 真賤價 03/13 09:14

vovoson : 25歲失能的年輕人才賠七百多萬叫加碼? 03/13 09:42

wd6118 : 不會聽警笛人很多 如果是救護車風向又不一樣了 03/13 10:29

LYDD : 同意樓上,聽不見警笛、看不到警告燈的人太多 03/13 10:34

seamask : 以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都停下等紅綠燈最安全了。 03/13 10:42

seamask : 大概只有高官的車遇到管制才不會有這種問題 03/13 10:42

hydra7 : 才7百多,根本遠遠不夠….大家都很慘… 03/13 10:51

syldsk : 車號查到車主資料再去key身分證字號啊,搞不好轄區 03/13 11:15

syldsk : 內慣犯已經查過好幾次了 03/13 11:15

rtoday : 抓到法官也是交保然後棄保潛逃,應該即時槍斃嫌犯 03/13 11:26

lain2002 : 路上一堆AB車跟假車牌根本不拍攝影機 03/13 11:29

ISBearking : 鑑定無肇責,法官說有就是有 03/13 11:33

TT123 : 本來就該先以一般人的安全為優先吧 03/13 12:21

vovoson : 你追他才跑 怎麼可能無責任 03/13 12:22

mingdao : 撞死的話應該半價 03/13 12:50

TigraBoy : 那麼年輕七百多萬其實完全不夠花 03/13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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