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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kkcast : 版友啦 幹 01/22 10:10
推 deann : 所以從肇事主因多的違規用力宣導有何問題? 01/22 10:11
推 smallb : 你對條子的做研究能力不要要求太高啦 01/22 10:11
→ lay10521 : 板啦== 01/22 10:12
推 aaasssddd : 便宜行事啦..不意外 這些統計都是呵呵 01/22 10:13
推 deann : 那報告都是從初研表來的阿 不然哩 01/22 10:13
→ deann : 有人沒看過初研表嗎??? 01/22 10:13
推 deann : 對於禮讓斑馬線行人這點條子真的不遺餘力XDDD 01/22 10:16
推 deann : 初判表是rough的判定???道車鑑會肇因也是這樣判定 01/22 10:19
→ deann : 你真的有看過車禍事禍事故的鑑定報告嗎?? 01/22 10:19
推 deann : 車鑑會也是用初研表的資料來做分析啦 你以為csi? 01/22 10:28
→ deann : 只是內容分析文字多一點 但是主次因還是依照初研表 01/22 10:29
→ deann : 的認定種類為基準而已 01/22 10:29
→ deann : 你講的情況當然是寫 未依規定讓車好嗎 01/22 10:35
推 kokunmai : 01/22 10:36
→ deann : 你應該讓車的意思就是你應該停下來跟超速沒因果關係 01/22 10:36
推 deann : 酒駕會複雜一點是在 酒駕超過一定數據未被認為無法 01/22 10:49
→ deann : 安全駕駛,除非駕駛另外去舉證自己能安全駕駛 01/22 10:49
→ deann : 不然酒駕就會直接被認為是肇事主因 假如你是肇事方 01/22 10:50
噓 deann : 哪來的自由心證???? 01/22 11:00
→ deann : 都是客觀原因來 還模擬兩可 01/22 11:01
推 thirtyto : 酒駕有酒測 01/22 11:38
→ stillcolor : 我用自由心證好像不太妥當...我的重點在於我們無從 01/22 11:53
→ stillcolor : 得知它初判表會載明哪個為主因,且該主因也沒有法律 01/22 11:53
→ stillcolor : 效用,那這種raw data我認為拿來分析又作為報告,是 01/22 11:54
→ stillcolor : 有疑慮的 01/22 11:54
→ mioaria : 他們無法理解你的質疑,數據來源有問題,造成結論 01/22 12:28
→ mioaria : 有問題 01/22 12:29
推 AAApower : 佩服你. 我連看完都懶. 這種文章隨便google都有 01/22 12:42
推 MXIC : 你跟他認真XDD 01/22 14:04
噓 lordguyboy : 就單純統計你鞭的點都沒意思 01/22 14:51
→ lordguyboy : 統計類論文不就這樣 大方向抓出來還要被酸細節 01/22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