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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30253: 刑事費用補償是補償你找律師的錢 10/26 20:14
推 a30253: https://i.imgur.com/OfGLWmR.jpg 10/26 20:16
→ dhtsai: 只要有責,有出險,未來連續三年保費會增加;另參 10/26 20:16
→ a30253: 翻條文比較快 10/26 20:16
→ dhtsai: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3項:多車道左轉彎,不駛入最內側 10/26 20:18
→ dhtsai: 車道。 汽車違規非常明顯 10/26 20:18
→ a30253: 所以很多東西推展業務都會跟客戶講解用到的機率已經保這 10/26 20:19
→ a30253: 條是用在哪裡 而不是各種話術 出事才怪這個不賠那個不賠 10/26 20:19
→ dhtsai: 不管是否追償對方,汽車只要出險明年保費漲幅是一樣的 10/26 20:20
推 godchildtw: 機車左轉後走慢車道,你為什麼左轉後也開到慢車道? 10/26 20:20
→ Frobel: 因為我要進大門... 10/26 20:21
→ dhtsai: 大門的位置挖洞給汽車跳 10/26 20:23
推 a30253: 你如果有車體險 你明年保費除了責任險漲三成 車體險也會 10/26 20:24
→ a30253: 漲二成喔 10/26 20:24
→ dhtsai: 責任險是陪對方,是陪定了,只是要自己掏腰包還是保險公司賠 10/26 20:27
→ a30253: 你報出險 就會有肇事紀錄 假設到最後你沒有用到保險公司 10/26 20:28
→ a30253: 的錢達成和解 記得蓋銷案聲明書 保險公司才會幫你把紀錄 10/26 20:28
→ a30253: 消掉 這樣隔年責任險就不會被加費了 10/26 20:28
→ a30253: 更正樓上 保險公司在賠任何的款項或要和解都要經過客戶同 10/26 20:30
→ a30253: 意 否則爭議會很多 10/26 20:30
→ dhtsai: 要如何賠,是否要求償,要如何求償,都可以請教保險理賠專員 10/26 20:37
→ dhtsai: 就算要出險理賠對方,保險公司也不會讓對方隨便喊, 10/26 20:40
推 berryc: 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險公司專員在幫公司省錢,希望你出險的 10/26 22:08
→ berryc: 同時也自己再掏錢包個紅包給對方. 至於這樣保險公司為什麼 10/26 22:09
→ berryc: 能降低損失,想一下就懂 10/26 22:10
→ vinmo: 訴訟費用保險跟慰問金保險一樣,都是廢物 10/26 22:14
推 SakuraHana: 機車走這路線是xx嗎…不知道還以為假車禍 10/26 22:52
→ dhtsai: 機車左轉這樣走還ok,是汽車左轉一定要先進入內側車道 10/26 22:55
→ dhtsai: 機車違規因素不明顯,汽車違規因素太明顯 10/26 22:56
推 einskeng: 看起來原po應該是要進學校所以向右靠 10/26 23:04
推 vwpassat: 機車這樣轉是正常的,你該不會以為切西瓜式轉彎,才是正 10/27 01:09
推 aortic: 不知道一直說汽車違規的是要怎麼進校門 10/27 01:09
→ vwpassat: 常的吧? 10/27 01:09
→ aortic: 丁字路口機車這樣轉是正常??? 10/27 01:10
→ fk65731: 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10/27 06:09
→ fk65731: 回樓上 守規矩習慣囉 就會這樣轉了 10/27 06:10
推 ericekin: 老實說,現在去路上的左轉很多都是不正確的 10/27 06:50
→ ericekin: 這就是積非成是 10/27 06:50
→ ericekin: 保險多買一點才是正確的 10/27 06:51
→ ericekin: 沒出事就都沒事!出事就看誰違規 10/27 06:52
→ dhtsai: 機車在本案撞擊點已經達到道路中心;機車有慢車道信賴保護 10/27 08:22
→ dhtsai: 汽車左轉不先駛入最內側車道(48條3).校門設在這個位置, 10/27 08:24
→ dhtsai: 汽車要這樣開,汽車駕駛本來就要擔違法風險,不然修48條3 10/27 08:25
→ dhtsai: 汽車想要不違規,不然就繞一大圈讓自己不要變成左轉到外側 10/27 08:26
→ dhtsai: 或是學校變更行車動線 10/27 08:28
→ dhtsai: 汽車要進校門不構成阻卻違法的理由 10/27 08:31
→ dhtsai: 桃園龜山大同路有機車專用道,該路未標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10/27 08:56
→ dhtsai: 該路口未標示機車兩段式左轉,機車本來就可以從機車專用道 10/27 08:57
→ dhtsai: 直接左轉,機車是否算應注意而未注意還不一定成立 10/27 08:59
→ dhtsai: 影片第六秒,汽車轉彎後未進入最外側車道,第八秒撞擊 10/27 09:04
→ dhtsai: 機車確認汽車會違規的反應時間只有兩秒,距離五米左右 10/27 09:06
→ dhtsai: 依據WHO,2008,Speed management,a road safety manual,ch1 10/27 09:08
→ dhtsai: p6~p7,駕駛反應時間為1.5~4秒,經過該反應時間才開始剎車 10/27 09:10
→ dhtsai: 該路段限速40km/h,但30km/h的煞停距離就超過十米 10/27 09:11
→ dhtsai: 機車完全可以主張猝不及防 10/27 09:12
→ qingalen: 刑事費用險是付給你請的律師的;這路口的設計要這樣轉進 10/27 10:19
→ qingalen: 校門口發生碰撞的機率太高,如果是我我會改從另一條路過 10/27 10:19
→ qingalen: 來直行到校門再右轉。 10/27 10:19
噓 playdoom: 沒有防禦駕駛的觀念,遲早而已,觀念不改,還有機會 10/27 13:58
→ aortic: "...限速40km/h...可以主張猝不及防" 機車實際速度不重要? 10/30 07:42
→ aortic: 經過4秒才能反映煞車?什麼條件下?這能力適合開車? 10/30 07:57
→ aortic: 不需兩段左轉但卻近乎兩段左轉的路線,這可被正常預期? 10/30 08:03
→ aortic: 不過只談法的人對這應該無感 10/30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