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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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95566 (宇宙第一戰神195566)
時間 2017-09-19 18: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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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2707367 原文內容: 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 A-A+ 2017-09-18 02:27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新北報導 警政署要求員警輕微交通違規可 勸導代替舉發,以免引發民怨,但檢舉案因員警擔心被投訴... 警政署要求員警輕微交通 違規可勸導代替舉發,以免引發民怨,但檢舉案因員警擔心被投訴吃案,反而沒有勸導空 間,幾乎是有檢舉必罰。 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罰單爭議訴訟案件頻傳,新北地院行政法庭庭長潘長生說,警方處理交通 違規不是受理刑案,不能有人檢舉就開罰單;警察與裁決機關都應加強自我審查功能,依 職權盡調查義務,不能以人手不足做藉口,丟問題給民眾自己去打官司討公道。 潘舉自 己曾經手案例,一名翁姓男子去年在高雄騎車與人擦撞,被開「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罰單,向高雄市交通局申訴被駁回;他親自觀看警方交付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只見白 光一閃,看不出違規事實。 潘函詢警員是否到現場,警方說沒有,影像是擦撞另一方提供,沒有進行任何調查;潘再問 高雄市交通局,結果交通局同樣函詢警方,再以警方回覆內容回覆法院,根本沒有進一步實 質調查。 潘長生說,許多交通違規案件裁決機關所謂調查,就是發函警方,警方說沒問題 就沒問題,申訴當然駁回;這是行政機關怠於職權調查義務,恣意對人民裁罰,澄清責任轉 由人民自力救濟負擔,根本未貫徹依法行政、保障當事人權益。 高雄市左營區李姓住戶在 自家騎樓停機車遭檢舉「違規」。 記者林保光/攝影 高雄市左營區李姓住戶在自家騎樓 停機車遭檢舉「違規」。 記者林保光/攝影 類似情形桃園也有案例,王姓男子去年開車行駛中山高汐五高架路段, 到了因路肩通行終點,因是上班尖峰時段主車道大塞車,無法切回主車道,被後方車主檢舉 ,警方依「行駛路肩」開罰四千元。 王姓男子認為,當天下閘道的車輛回堵主車道和路肩 ,設「路肩通行終點」告示牌也無法改善,這是設計上的缺失,「會害堵在車陣的駕駛人都 吃罰單」。法官檢視行車紀錄器,發現確實大批車輛塞在路肩車陣中,「一大票駕駛人都違 規」。 法官認為,警方只開罰被檢舉的一人,簡直是「讓民眾利用行車紀錄器自我相殘」,以路肩 通行終點設施有瑕疵判決撤銷。 潘長生也指出,行政機關不能只顧著開罰單,卻將舉證責 任丟給被開單的民眾,這種作法嚴重違反憲法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苦心設置的諸多法制程 序,勢必導致民怨沸騰。 潘指出,翁姓男子的罰單拖一年半才被撤銷,其他案例民眾討公 道也都花上半年、數個月;最後雖勝訴撤銷罰單,也不高興,因為已耗費心力、時間、交通 支出,甚至薪資;他認為這種行政怠惰應懲處,民眾也可提損害賠償,維護自己權益。 心得/說明: 本來就應當是照此執行... 檢舉系統本就不應被濫用 檢舉人本應先行明瞭清楚法規條文 及開罰規範法則 方可檢舉 檢舉人要檢舉前需先行自我了解違規成立條件是義務 否則被民眾濫用 浪費社會警政法律資源 檢舉人乃需應負全責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36.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05816609.A.B0C.html

OrzOGC: 又是新北的法官... 09/19 18:24

ckroy: 法官都沒想過為什麼有這麼多三寶駕駛嗎 09/19 18:26

iifz32: 同意沒有裁量空間,久了不違規風氣自然會出來 09/19 18:28

iifz32: 自身也因拖吊與開罰速度效率好,就幾乎不違停或者找停車場 09/19 18:29

boombastick: 明明我很多檢舉都被警察退件,什麼事證不明顯 09/19 18:35

boombastick: 車牌模糊(明明很清楚)然後就說不開罰 09/19 18:35

yauaia: 幹你老 阿 警察開單就要收 09/19 18:36

wellkom: 警察的身分跟一般民眾又不一樣,快裝上你的腦子 09/19 18:39

arthurwang: 法官只會說幹話,檢舉證據不足,是要警察用哪一個法條 09/19 18:43

arthurwang: 移送檢舉人? 09/19 18:44

Shougon: 法官怕收到自己被檢舉的罰單啊 :p 09/19 18:45

arthurwang: 法官自己判罰的案件,最後被上訴成功為無罪 09/19 18:47

arthurwang: 原先判有罪的法官,自己有什麼責任要負或被移送嗎? 09/19 18:48

arthurwang: 連判最後定有無罪的法官都不用為自己判決負責, 09/19 18:48

dar1016: 五揚那出口設計不良,每到下班時間至少要排2公里,希望政 09/19 18:49

arthurwang: 是要對檢舉錯誤的檢舉人開罰什麼? 09/19 18:49

dar1016: 府單位先重視這個問題 09/19 18:50

chinghsu: 內文那有說要對檢舉人開罰? 09/19 18:51

dar1016: 否則不熟悉此交流道路況的人,會下不了交流道 09/19 18:51

arthurwang: 「法官認為,警方只開罰被檢舉的一人...」 09/19 18:51

chinghsu: 所以呢?你要不要看下前後文? 09/19 18:52

chinghsu: 檢舉人有沒違規事實? 09/19 18:53

chinghsu: 明明是說一大票人違規……那裡說要罰檢舉人…… 09/19 18:54

amethystboy: 處罰是手段 不是目的 09/19 19:05

sunkiswei: 檢舉不成功要罰檢舉人 09/19 19:07

finasoul: 法官叫屁,警察是每件都要處理。法官是有人申訴才處理, 09/19 19:09

finasoul: 如果每件成案100%檢舉成功率嗎? 09/19 19:09

amphiprion: 我家門口是紅線每次都被別人停沒辦法停車,檢舉後竟然 09/19 19:11

amphiprion: 回我沒有明顯違規事項,我絕對不會說我住台中上面新 09/19 19:12

js93046: 檢舉就開罰,看來我被打槍的案件是異次元案件惹 09/19 19:14

sdg235: 事實就是踏馬德一堆人違規 09/19 19:15

hero22k: 好啦不要檢舉了,以後看一次違停打一次電話,現在是承辦 09/19 19:16

hero22k: 人在冷氣房開單開到手軟,以後就基層員警出勤出到腿軟 09/19 19:17

hero22k: 廢除檢舉後我以後去買便當飲料也不用騎機車,直接開車停 09/19 19:17

AceCash: 沒人噓? 09/19 19:17

hero22k: 車道上就好,反正我就在店門口,警察來"勸導"我再開走 09/19 19:17

wisdom: 同意這個法官的見解。但問題不在檢舉人,在警方必須合理 09/19 19:18

hero22k: 然後繞一圈警察走後我繼續停在車道上,這種生活好爽 09/19 19:18

cute15825: 就是因為罰不重才一堆人都亂停車 又是不懂法 09/19 19:23

fbiciamib123: 一定是檢舉到法匠 09/19 19:23

shrimp3: 只是在說警察要先查證再開單這麼難懂? 09/19 19:24

WMX: 警察:不然每張都送去給法官判要不要寄出好了 09/19 19:37

iqlow: 我絕對要檢舉違規到天荒地老 09/19 19:44

JuanWang: 不違規 就不會被檢舉開罰了 這麼簡單都不懂嗎? 09/19 19:59

AddMe0815: 看到車道縮減就該切了一堆撐到底 09/19 20:19

mitgreat: 法官被上訴成功的要不要也來損害賠償 09/19 20:28

hankhaha: 就是這樣才一堆人違規 09/19 20:30

hcshin: 檢舉案件如果警察不開罰,很簡單啊,投訴該名員警瀆職、行 09/19 20:56

hcshin: 政怠惰、吃案...讓他報告寫不完 + 被上級長官釘 吃不完兜 09/19 20:56

hcshin: 著走,看誰比較凶狠厲害 09/19 20:57

calase: 其實法官說的沒錯啊...警察現有人力不足以查證的情況下, 09/19 20:57

calase: 如果直接罰會造成無辜者受害的機率很高,概念有點像無罪推 09/19 20:57

calase: 定 09/19 20:57

pilot1982: 是地檢署法院自己車輛也在違規才作這種心證?上個月才 09/19 21:21

pilot1982: 檢舉一輛違規的,警察不得不開單,科科 09/19 21:22

KarlMarx: 照片影片都給你,坐在電腦前查證就好了,還在扯警力不 09/19 21:33

KarlMarx: 足?你檢舉過幾次就知道了,亂拍會過關的機率很低。 09/19 21:33

KarlMarx: 你的影片照片要有足夠的證據,警察才肯開單。 09/19 21:35

KarlMarx: 哪來那麼多無辜受害者?要比無辜受害者,法官亂判冤獄 09/19 21:35

KarlMarx: 的會少嗎?法官要不要自我檢討一下如何增進智商? 09/19 21:36

woods0598: 法官真的有自己開車在外面跑嗎? 09/19 21:37

whipzj: 我怎麼覺得這法官是違規魔人? 09/19 21:46

calase: 但是如果一個警察要看的件數超出負荷呢?有沒有對警察日常 09/19 21:52

calase: 生活熟悉的版友分享一下xd 09/19 21:52

hcshin: 管你警察工作多不多,反正只要我檢舉你就是要給我辦到好, 09/19 22:10

hcshin: 就算是加班爆肝你也是要處理到完,因為這是你的職責和工作 09/19 22:11

tau123: 檢舉違法佔用兩個車格過 成功就爽 09/19 22:11

yayaorz: 以後就不要檢舉啊 糾團打派出所或110 讓電話佔線 09/19 22:12

kloz: 法官不會建議諸公立委們修法? 09/19 22:16

KarlMarx: 超出負荷是警政署要處理檢討員額吧? 09/19 22:20

KarlMarx: 竊案超出負荷就不處理?刑案超出負荷就不辦? 09/19 22:20

since1959: 林北用行車記錄器檢舉,目前勝率八成。 09/19 22:25

since1959: 只要罪證確鑿、影像清晰,一定會開罰。 09/19 22:25

a22918097: 法官就智障啊 感覺自己就違規魔人 09/19 22:35

corolla16: 一堆被罰的三寶紛紛跳出來裝無辜,好笑。哪來那麼無辜 09/19 22:53

corolla16: 被開單。 09/19 22:53

HAT911: 就是都不開罰,三寶才這麼多,白痴法官 09/19 22:53

y233: 明明法官是說不能警察自己都沒調查就開罰,一堆人眼睛有問題 09/19 23:13

y233: 的就算了,連唯恐天下不亂的記者用這種爛餌標題也上鉤 09/19 23:13

KarlMarx: 警察收到影片照片沒調查就直接製單喔?想也知道不可能。 09/19 23:15

KarlMarx: 還要警方到現場調查,果然是拜恐龍的,法匠阿法匠。 09/19 23:16

NT500: 一堆法盲連立法精神都不知道…就想當正義魔人…可悲… 09/19 23:38

shellpig: 法官說的ok,但這篇文章的心得哈哈哈 09/20 01:47

pilot1982: 一堆法匠只會說人法盲,難怪司法界一堆恐龍。你要不不 09/20 08:35

pilot1982: 要去簡易庭看看法官怎麼判案的,還立法精神嘞 09/20 08:35

magi3Q: 檢舉根本沒這麼好過,警察都用各種理由不開罰 09/20 09:16

kediflower: 濫用乾我屁事?法規乾我屁事? 09/20 09:17

Ekmund: 這兩個例子不大對吧 標題有點太斷章取義 09/20 11:40

Ekmund: 第一個例子是證據根本無法顯示違規 也沒檢視過現場 09/20 11:41

Ekmund: 第二個例子有點玄 有些路段會開放路肩 但僅供出口小客車 09/20 11:41

Ekmund: 而被檢舉人是切不回主幹道被檢舉 若是在限出口的 09/20 11:43

Ekmund: 路肩被檢舉 我覺得沒話好講 若不是 那他確實沒錯啊 09/20 11:43

nforcex: 所以是要鼓勵嗎 09/20 12:32

remember69: 會違規的人大部分都心存僥倖,又不是不懂法,勸導屁啦 09/20 13:02

vatog: 第二個根本是法官亂判 09/20 15:45

jepk007: 不覺得內文的法官判的有問題,都很合情合理 09/23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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