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後 對方未修就把車賣車商再求償價差

看板 car
作者 vinmo (小強)
時間 2017-09-12 01: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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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狀況滿特別的, 建議可以去諮詢一下律師, 許多法院、公所都有安排免費律師, 強烈建議諮詢一下。 我個人是認為,對方+車商同時來跟你要求賠償非常不合理, 車禍後對方用20萬將車賣給車商, 也就是車商用20萬買到一台撞壞的車, 之所以可以便宜買到,當然就是因為這台車撞壞了, 那車商既然已經便宜買到了,自然就不能再要求你賠償, 否則例如你又賠了修車費5萬, 等於車商用15萬就買到修好的車了, 這不是很莫名嗎? 當然這也可以細分為兩種情況 1、對方單純把撞壞的車「現況」賣給車商: 那結果應該如上所述,車商已經評估撞壞的車價值, 就沒理由要求你再幫他便宜買到的車付維修費。 2、對方把撞壞的車+對你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一起賣給車商: 表示對方把對你的求償權也賣給車商了, 這樣一來車商就有權向你要求賠償修車費用沒錯, 但此時對方就不能再跟你要求賠償了, 因為他透過賣掉求償權,損失已經獲得填補了, 至於他賣得比較便宜與否是他的事情。 到底是1還是2,只要跟車商確認當初他們買賣怎麼講就可以確認, 我的結論是: 1、它們買賣時講好車商可以去找你們求償修車費用: 那你應該賠償車商修車費,不用賠償對方。 2、買賣時講好車商買的就是撞壞的車: 那你還是應該賠償對方,不用賠償車商修車費。 另外,就算你需要賠償對方, 也不應該是賠償「價差」, 因為損害賠償是以回復原狀為前提, 而所謂回復原狀,實務運作上一向是指把車修好, 而不是回復車子的交易價值, 如果是的話,就不會有所謂扣除折舊費用了。 所以就算結論是2,你要賠的一樣是修車費用, 而不是車輛減損的價值(理論上這個價錢一定比修車費還貴)。 最後,以上是我個人想法, 但畢竟我也不是律師, 強烈建議你(你朋友)還是去找律師諮詢一下, 免費的也可以,鄉民未必比免費律師厲害XD : 大家好 : 小弟的朋友撞到靜止的前車 : 肇事責任我方是100% : 對方的車送去原廠後 : 過了幾天後 對方決定不維修 : 然後把車子賣給二手車商20萬 : 讓二手車商再來跟我們求償修車的費用 : 昨天對方打電話來說 依照車齡二手車是30萬多 : 要我們答應賠償損失價差10萬 : 對方揚言不賠就要上法院 : 想請問一下版友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嗎 : 這部分的二手價差不知道第三責任險的財損有沒有負擔? : ps. : 對方胸部有挫傷 有就醫紀錄 : 所以我想應該是想以刑逼民 : 我覺得上法院也沒關係 : 但畢竟被告的前科不是在我身上 : 跟我朋友直接說上法院好像很不負責任 : 所以想幫幫他上PTT問問版友有無相關的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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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jita: 車商是想透過這個手法把20萬的事故車修好,所以還是花20萬 09/1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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