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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ieylea: 實物上這條但書的解讀是"妨礙他人通行" 那誰認定? 當然是 06/21 13:13
→ Tieylea: 去現場的警察認定。 06/21 13:14
→ nonpolar: 把現場照片拍好拍滿 送給承辦人鑑定啊 06/21 13:15
推 Tieylea: 警察當然是經人檢舉才會去 所以經人檢舉從來都不是發動 06/21 13:15
→ Tieylea: 行政罰的構成要件 06/21 13:15
→ Tieylea: 八卦就是 臺北市的紅線告發裁量時段 起訖時間比法規前後 06/21 13:17
→ Tieylea: 各多了一小時 也就是23-07 06/21 13:17
推 swjlsc: 台北晚上不開罰 06/21 13:30
推 hcshin: 警察可以裁量解讀為深夜0~6時不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啊,簡單! 06/21 13:31
→ hcshin: 經人檢舉又怎樣? 06/21 13:31
→ hcshin: 警察本來依據法條就有裁量權 06/21 13:32
→ hcshin: 原PO好像沒有看懂法條寫的意思 06/21 13:33
→ nonpolar: 警察有裁量權沒錯啊 但有爭議時 刁民會請法官來定奪啊 06/21 13:35
→ nonpolar: 所以送件時要拍好拍滿 起爭議時才好申訴 06/21 13:36
→ nonpolar: 又不是承辦人說甚麼就甚麼 06/21 13:37
推 hcshin: 如果真的有充分證據可以證明確實防礙人車通行,我也贊成要 06/21 13:37
→ hcshin: 開罰 06/21 13:38
推 gadoma: 停紅線不見得妨礙人車通行啊! 06/21 15:17
推 eno4022: 樓上是要其他駕駛人用生命來驗證嗎? 06/21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