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檢舉紅線違停半夜不罰

看板 car
作者 nonpolar (Nonpolar)
時間 2017-06-21 13:10:49
留言 19則留言 (7推 0噓 12→)

這警察有問題!! 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第一項第六款 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 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注意最後一句,經人檢舉不在此限 法條連結: https://goo.gl/jk3Bx5 這承辦人明顯是怕事 拿法條塞你嘴巴 --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236.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98021852.A.5B9.html

Tieylea: 實物上這條但書的解讀是"妨礙他人通行" 那誰認定? 當然是 06/21 13:13

Tieylea: 去現場的警察認定。 06/21 13:14

nonpolar: 把現場照片拍好拍滿 送給承辦人鑑定啊 06/21 13:15

Tieylea: 警察當然是經人檢舉才會去 所以經人檢舉從來都不是發動 06/21 13:15

Tieylea: 行政罰的構成要件 06/21 13:15

Tieylea: 八卦就是 臺北市的紅線告發裁量時段 起訖時間比法規前後 06/21 13:17

Tieylea: 各多了一小時 也就是23-07 06/21 13:17

swjlsc: 台北晚上不開罰 06/21 13:30

hcshin: 警察可以裁量解讀為深夜0~6時不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啊,簡單! 06/21 13:31

hcshin: 經人檢舉又怎樣? 06/21 13:31

hcshin: 警察本來依據法條就有裁量權 06/21 13:32

hcshin: 原PO好像沒有看懂法條寫的意思 06/21 13:33

nonpolar: 警察有裁量權沒錯啊 但有爭議時 刁民會請法官來定奪啊 06/21 13:35

nonpolar: 所以送件時要拍好拍滿 起爭議時才好申訴 06/21 13:36

nonpolar: 又不是承辦人說甚麼就甚麼 06/21 13:37

hcshin: 如果真的有充分證據可以證明確實防礙人車通行,我也贊成要 06/21 13:37

hcshin: 開罰 06/21 13:38

gadoma: 停紅線不見得妨礙人車通行啊! 06/21 15:17

eno4022: 樓上是要其他駕駛人用生命來驗證嗎? 06/2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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