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biker
板上的各位大家好。
之前車子被另一位機車騎士撞倒,當下不在現場,但是現場有好心民眾把肇事者留下,對
方在現場貼了紙條留了資料以後就離開了。
後續我就去修車,報價,聯絡了肇事者以後,對方也同意賠償,但是因為對方說手頭不方
便,我讓他分期7個月還我。
結果第一個月對方有把錢給我,但是第二個月傳訊息給他就完全不讀不回了。
我手邊有當初他留的紙條,當初車子受傷的照片,以及對方的電話和名字。請問各位這樣
去報案可以嗎?警方會受理嗎?謝謝各位。
感謝各位版友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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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後續去警局處理了。警察表示他們會紀錄這件事,但是因為當下沒有馬上報警以事故處理
,過了這麼久,他們也沒有辦法做什麼,只能做個紀錄。如果對方堅持不賠就只能上民事
庭提告了。
一去警察局備案,警察打電話給對方以後,對方就馬上就還錢了。
之前還一直跟我說沒錢,一接到警察電話後他就直接賠全額了呢。
感謝各位版友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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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nSec: 有對話有個資就可以告了05/08 22:48
推 erik8866: 直接報警阿 別被吃案05/08 23:38
推 tom12122323: 一開始應該先備案吧?05/09 03:18
→ dvdr2001: 沒備案這東西只有報案05/09 11:32
推 westley: 報案阿 反正你可以行使你的請求權阿 記得半年內就好05/10 09:33
推 tengerinedog: 什麼年代了還在相信人性第一次沒拿全額就報案走調05/10 12:26
→ tengerinedog: 解05/10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