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台南外賣、團膳業者

看板 Tainan
作者 the01 (立撒)
時間 2018-09-08 18: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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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目前從事外賣、團膳的業者或是從業人員 依照食品安全法與相關營業法令 外賣與團膳的部分是不是如同像是超商那一類那樣嚴格 還是 兩項產業的法令規範不一樣 另外再請問 在各方條件允許的條件下 外賣或是團膳等 對於 剩食的處理 會作怎樣的處置? 是否可以有相對人取用? 記得之前在學校 暑假期間即使學校原先有自營營養午餐 可是暑期暑修學生不再常態計畫內 各班級需要自籌午餐處理 就 叫起了外賣等團膳業務 一開始也不曉得該叫誰 台南市中小學還沒有自營營養午餐廚房的也將由 團膳業者代理處理 高級中學以上就可以開放學生自理 如 一中、長榮、家齊、女中等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 1.發文前請詳閱並遵守板規 2.本類別為提問專用,限台南特定相關事件資訊 認定方式:問題的內容條件 而非發文者的居住地 3.請參考 #13wWJAy2 (Tainan) [公告] 關於問問題與回答問題 a.是否先做過功課?(爬文+精華區+孤狗) b.把參考的資料貼出來,提出不懂的地方 4.若文章內容條件與台南無相關將不通知直接刪文,註明區域也方便板友提供資訊 (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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