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看板 SuperBike
作者 xnow (三思而後行)
時間 2019-05-01 13:19:58
留言 44則留言 (24推 0噓 20→)

https://youtu.be/wU-H1wYndao
行車紀錄器剛裝好馬上就遇到 這種送檢舉的成功率高嗎? -- 慢慢來,比較快。 -- 機器剛裝好,只有一張卡就先插前面了…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97.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556688000.A.F00.html

kusoex : 這個有北爛到,直接檢舉了不要姑息05/01 13:22

blackbrid : 讓他見識社會大學的厲害05/01 13:23

ballcat : 下次伸腿一腳,這樣就算有碰到,他跑了算肇逃05/01 13:28

elynn889 : 送43條看能不能過件05/01 13:36

EVA96 : 看員警 常檢舉就知道不舉發的護航理由超多05/01 13:46

lavor : 類似這個得我送43條直接開罰 部過我前後影像都有附05/01 13:46

xnow : 謝謝大家的建議!就送他43條05/01 14:05

zwwz : 可以 我之前查過法條 你要有驚嚇行為05/01 14:19

zwwz : 你按喇巴 且有煞車動作 他等著吃罰單吧05/01 14:20

kiman : 建議前後鏡影像一起送成功機率比較高05/01 14:56

vwpassat : 他這樣也算蛇行了吧!05/01 15:26

schumi3019 : 應該沒事,之前一個逆向超車快撞到檢舉都沒事了05/01 15:37

ff45751 : 如果有前後鏡頭,遇到這種的就要有偏移行車線的動作05/01 15:40

schumi3019 : https://moptt.tw/p/biker.M.1552536000.A.C2A05/01 15:40

ff45751 : 然後搭配後鏡頭佐證,送"逼車"成立的機率很高!05/01 15:41

asapken : 只能說看警察,我遇過很扯的是他跟我說這只是駕駛習 05/01 15:51

asapken : 慣不好而已05/01 15:51

kiman : 這真的是看警察,我遇過類似的檢舉承辦員警回覆05/01 16:13

kiman : 沒有發生擦、碰、追撞肇事,所以不舉發05/01 16:13

zaku810810 : 不高 05/01 16:45

nose : 看不出實際距離而且他有打燈,大概不會舉發。 05/01 16:58

qmaper : 送了再說 05/01 17:05

KParmy : 沒後鏡頭很難過 我送過類似的 05/01 17:36

sean0430 : 送右側超車不知道會不會比較有機會過 XD 05/01 17:50

ploki3000 : 剛裝好只有一張?店家吃掉一張?我裝附兩張的說 05/01 18:06

xnow : 我是裝不含卡的 原本舊機上只有一張就先拿出來用 05/01 18:28

inleuyen : 通常這種換車道的幾乎都不會開 我目前的經驗來說 05/01 19:09

hahn : 這種算惡意逼車不能告嗎? 05/01 20:42

Galm : 總之先試試看舉發吧 05/01 20:44

wuliou : 平面檢舉過類似的 只差半米就撞上了 沒過 05/01 20:57

EVA96 : 警察沒膽開單就大家一起承擔這種惡劣的交通環境吧 05/01 21:19

EVA96 : 說上國道要有社會共識,那我們的社會共識大概是 05/01 21:20

EVA96 : 輪子越多車子越大路權就越威 05/01 21:20

qmaper : 現在檢舉也很講證據的 要錄好錄滿 05/01 23:19

kingkiller : 可檢舉 半年前遇過一樣的狀況檢舉成功 05/01 23:47

jakey0619 : 可檢舉,但還是要看承辦的員警!! 05/02 02:23

jakey0619 : 我曾經前後畫面一併補上,警察說看不出來他有惡意 05/02 02:24

jakey0619 : 逼車的行為...反正員警通常都會護航比較多 05/02 02:25

Goat5267 : 前幾天才檢舉一個成功的 05/02 17:22

xnow : 已送檢舉,希望能給這種開車方式的人一個教訓 05/02 20:09

a901922001 : 警察如果不開單 就是變相鼓勵這種行為 唉 05/03 00:41

EVA96 : 一直都在鼓勵開大車呀 活著才能嗆你不要用生命捍衛 05/03 14:05

EVA96 : 路權 05/03 14:06

MunezSu : 版規1-2 06/2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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