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 購物猶豫期/用完退費 文創不能活

看板 Soft_Job
作者 ggg12345 (ggg)
時間 2011-06-28 15:32:48
留言 10則留言 (3推 0噓 7→)

: 此事已演變到最壞狀況。台北市消保會的要求看似保障消費者, : 但可能造成扼殺文創產業,後果甚鉅。 : 手機軟體商城上販賣的軟體與一般市面上的大型套裝軟體不同, : 不少是小遊戲、電子書、影音類型,很多是供使用者短期使用,相對的價格也較為低廉。 : 以電子書來說,多數雜誌、小說均不用一天就能看完, : 如果消費者以手機購買電子書,馬上看完就退費,豈不造成電子書市場嚴重崩盤? : 下載電影看完根本只要兩小時,難道也能要求退費嗎? ============== 這事根本就能兩全其美, 不過, 最重要的是 "在台灣收費的要繳稅", 這才是重點! 書店有些書或雜誌, 或者像早期的軟體與手冊是用玻璃紙包裝的, 拆了 就得付錢, 沒有鑑賞期, 也沒有試聽, 試吃這類的. 網路上某些類用品可以標明這種要求, 這是合理的. 有些像有序號的 office 軟體, 或防毒軟體, 就能免費試用半年, 不買 也就不能續用了. 當然, 想賣的就指明這種要求是否可於期間內退費, 退費率如何, 代扣 繳的稅是否隨買賣不成也該一併退回. 至於獎勵文創類, 也可訂定正體中文書 在台灣區交易免交易稅! Google 也可要求經過憑證, 可由買者印發可列印的電子發票, 上面有個 特許的小廣告框 可讓 google 一並列印! 郵購的玻璃紙封裝軟體, 只要不拆封照樣可反悔退貨. 除了被證明已有問題的奶粉, 也沒聽過奶粉開 罐吃了一半還能全退的. 郵購因存在有遞送失誤與延誤的問題, 因此需要能較長時間仍然可被退貨, 軟體或文書也存在有那類某部份未拆封, 就仍然可以被因其他瑕疵的理由 退貨, 其中之一就是買錯了. 全部都七天, 跟全部都限 15 分鐘, 根本都是想鬧事! 用戶就全都不買不 用也死不了人!
※ ggg12345 來自: 140.115.5.104 (06/28 16: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309246371.A.E82.html

yaerse:原PO沒搞清楚書店和郵購的差別.. 06/28 16:17

yaerse: 消費者保護 06/28 16:17

otaku5566:法條的訪問跟郵購能退貨,是專指沒有看到實物的買賣行為 06/28 17:13

otaku5566:yaerse想說的就是這點 06/28 17:15

azukikao:路過 costco就是可以把吃一半的東西退掉~ 06/28 17:16

azukikao:我退過玉米片 XD 06/28 17:16

otaku5566:簡單來說,鑑賞期跟你買的通路有關,跟你買的物品無關 06/28 17:22

otaku5566:要是今天GOOGLE把他的東西都燒成光碟賣,那原則就不能退 06/28 17:23

otaku5566:(當然這個光碟是擺在店裡賣的) 06/28 17:24

otaku5566:而且我記得蘋果的本來就可以寫信退費了,他也沒倒阿 06/2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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