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台灣需要社會保險勞務士

看板 Salary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時間 2018-06-16 2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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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社會保險勞務士, 除了可以為勞工製作基於勞動相關法令或社會保障相關法令的文件(代書) 也可以提供企業在經營上的勞務管理或社會保險等相關洽詢或指導 台灣沒有這種技術士 在就業指導方面,有就服乙級 在職安方而有乙安、甲安、甲衛、工礦技師、工安技師 但就是沒有針對勞動條件的社保士,以至於台灣勞工自己的勞動意識很低 勞動常識幾乎為零,大部份的消息都只能道聽途說 日本在1968年就頒布了社會保險勞務士法,台灣到現在2017年了 快半個世紀了,卻依然不肯給勞工任何知識,也不讓有知識的人去協助勞工 社保士可以提供勞工很多服務 提供勞動與社會保險相關手續業務 勞保局的服務台有部份功能,但很多服務員是義工或自己就是外包 對法令的認知不見得是正確的,可以提供勞工服務,但不一定能保障 勞務管理諮詢指導業務 包含就業規則的制定及變更諮詢,用工管理、人才培養等相關諮詢, 人事、工資、勞動時間諮詢,勞動監察諮詢等方面 這些在台灣是最缺乏的,就像我上面說的,很多人連台灣是月薪和時間脫鉤都不知 也很多人不會算加班費,不知道基準是什麼 也不知道什麼叫變形工時,不知道老板調整休假要勞資會議 這些對一般勞工最重要,但台灣現況是政府不願意勞工有這種知識 爭議解決程序代理業務 這個我覺得更重要,現在台灣勞工對自己的權益有問題,只能去找勞工局檢舉 或是要求調解,再不行就只能找律師去告公司 但公司有大把人力跟你玩,勞工沒有那個時間,找律師又太貴 要調解?勞工自己不見得知道問題在那,調解人水準也不一定都有多高啦 有些連就保、勞保不能補保都不知道,或是動不動叫雙方各退一步 退你妹啦.. 連中國都有勞動關係管理師了,台灣還在叫你各退一步的屁... 有人私信我,說我說話太直很G8... 但我想說的事,社會對勞工就是那麼G8 如果你想聽拍拍,那你去找社工 如果你自己搞不清楚勞工的權益在那,那你被人弄只是剛好而已 看到勞動部長說,派遣保護法他不送立院 對他還有什麼期待... 某黨金主說,不要把資方妖魔化,剝削員工, 台灣勞資糾紛很少、根本沒有過勞死, 如果勞工過勞是本來就有病,講話要憑良心 不管別人怎麼說,勞動部要出來為勞工發聲一下吧 我們的勞動部: 前勞動部長林美珠也未承認台灣有過勞死 勞動部職安署指出:過勞不見得一定會死,我們不會說他是過勞,只是說他與工作有關 這就是勞動部的立場,各位知道什麼叫過勞死嗎?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4416/ 過勞之認定需有「工作負荷過重」事實,認定要件包括:(1)異常的事件;(2)短期工作過 重;(3)長期工作過重。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基於原指 引(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以下簡稱過勞認定參 考指引)係比照日本認定基準,並依原勞基法每2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之規定訂定, 爰修正將評估長期工作過重之加班時數調整與日本認定基準一致。 勞動部明明自己有訂指引,結果部長還跟金主唱和,勞工自己有病... 工作負荷有三種標準如下: 1、長期工作過重: (1)發病前1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 (2)發病前2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80小時 (3)發病前1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超過45小時 2、短期工作過重: (1)發病前1天工作時間過長 (2)前1週常態性工時過長 (3)工作型態與負荷造成精神緊張 3、異常事件: (1)突發性極度緊張、驚嚇、恐懼等 (2)對身體造成突發或難以預測的強烈負荷 (3)急遽且顯著的環境變動 這些如果沒有人跟勞工說,勞工會知道嗎? 如果勞工死了,家屬只會去吵,卻不知道快點去扣住出勤卡 查下有沒有加班超過100小時 100小時,如果一個人正常週休二日,是不可能100小時 因為100/22是4.5小時 但是如果有人只能月休六天或四天(服務業、餐飲) 又被加班,很容易超過 這樣如果死了,就是職災,家屬還有終身保障可以領 (遺屬年金給付,每一年發月投保薪資1.55%,如果同時有配偶、子女還可以加發50%) 以一個40歲的工程師工作15年投保到4萬來說,每月可以領13950的終身俸 對家人來說不無小補啊 但如果不知道,就簽個和解拿個200萬就算了,未來怎麼活? 希望台灣能快點有社保士,不然勞工就自己好好讀書好了... -- 小美上初中的時候,教數學的女老師就告訴她說:以後長大找男朋友要找腳比較大的。 為什麼呢? 小美疑惑地問到。 數學老師推了下眼鏡說:因為小角對小邊,大角對大邊... -- 不是,他可獨立工作接案,公司也可以請 台灣沒有 職安是站在雇主的立場,不是勞工的立場 這點你要注意 勞安法本來就有,職安法只是把勞工擴大到工作者 但是,社保士不是只有職安,是全面的保障勞工,不是只保障職安 就看你這說法,就知道台灣台灣的勞工教育有多失敗 勞保黃牛會替你說明勞動權益嗎? 會告訴你被老板解僱時有什麼權益嗎? 這些都是雇主的人,社保士是體制外的,可以代表勞工的 完全不同性質啊... QQ 這種就是自己以為職安人員好像道德都要跟曾志偉一樣高... 還站在工作者立場,職安人員是設在老板底下的一級單位 如果是要站在勞工立場,那就叫政府出錢,派駐在單位 老板出錢叫你站勞工立場,老板是智障哦 第 5-1 條 職業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之職責如下: 四、置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事業單位之職業 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主管及督導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擬訂、規劃及推動 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職安人員不是神,謝謝 說一個案例好了 有一個實驗室,有使用化學藥品,作業員工要實施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檢查 有8個員工,1個外包 站在勞工的立場,都在同一個危害環境,都要實施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檢查 不管你是外包還是員工 但實際上,你勞保又不是保在我們公司,補助我又申請不到 我當然只作我員工 至於外包? 看看是要6個月換人一次作業,還是外包叫去檢查 如果沒有健檢和分級管理,保留資料結果外包職業病怎麼辦? 關老板屁事?關職安人員屁事?他又不是我們公司的人... 這時就要有社保士的角色去協助勞工求償和其他工作 說白了啦,誰給薪水聽誰的 拿老闆薪水,聽勞工的,第一個被解雇就是安衛人員 個人勸板友,不要一直覺得雇主會保護你、政府應該保護你 自己要學會保護自己啦,二十多歲的人,還在作夢就不好了...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01.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9158593.A.8EC.html

plutohsu: 原來日本的社會保險勞務士是做這些工作的呀!我剛好有一 06/16 22:54

plutohsu: 個日本朋友是做這個的、 06/16 22:54

notepad67: 簡單說,社會保險勞務士是勞工的打手 06/16 22:56

notepad67: 比律師便宜,勞工付點錢就可以完成很多複雜的申請 06/16 22:57

notepad67: 在和雇主協商、和政府溝通都有人幫忙,而且是勞動專業 06/16 22:57

notepad67: 人員,不會有那種什麼不知道勞保不能補保的協調人... 06/16 22:58

netpal486: 說2017也太近了~2014職安法明訂~就服也是近三年有的~ 06/17 01:01

netpal486: 現在要改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 況且日本的社保士... 06/17 01:03

netpal486: 好像是在單一企業上班,屬政府職位?(日劇有去摸索... 06/17 01:05

plumbers007: 台灣這行叫勞保黃牛不是嗎? 06/17 01:09

netpal486: 我國在人員福祉上有人資就服~環境、身心理有職安... 06/17 01:09

netpal486: 問題是勞工願不願在自己下班時間去了解呢? 06/17 01:10

netpal486: 感謝樓上P大~幫我應證一堆人還留在舊思維裡... 06/17 01:14

moiki1205: 職安是站在工作者立場,執行法規規定雇主應該要做的事 06/17 09:31

moiki1205: 務,以維護工作者安全的。不是站在雇主立場。 06/17 09:31

anticpjh: 民進黨根本慣老闆同路人,沒救了! 06/17 10:35

mm0107386: 自己本來就要保護自己,這個社會本來就很殘酷 06/2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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