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服飾業離職後競業條款是否有效?

看板 Salary
作者 yu721ting (donna)
時間 2016-02-15 15: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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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詢問公司相關資訊,請使用 [公司]類別,勿使用 [問題] 類別 =========== 確認過後,此兩行得用 ctrl + y 刪除 朋友從某服飾精品店離職,結果雇主竟然要求他簽訂競業條款 內容如下: 離職承諾約定書 該員工XXX於105年元月辭職現任業務職務,因工作任職超過三年 故承諾三年內不會在大直內湖區任職相同服飾精品之工作 離職後若有發生對店內影響商譽及相關業務疏失狀況 本店可依此約採取法律追朔權,及收回所支付之福利金XX元之10倍金額 特立此約以玆證明 他當下沒多想就簽了~但越想越覺得怪~ 好像對他很不利~重點他只是一般門市店員 1.此店無連鎖 2.員工不知成本 3.員工沒有參與採購 這老闆只是怕他在附近工作把客人拉走而已~但如果有心要拉走去哪裏都可以拉呀?? 想請問這條款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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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dog: 沒有補償的話無效 但是這種約沒事別亂簽... 02/15 15:20

f124: 離職了還簽個屁阿 在職都沒簽了 這約有沒有效是看法官的 02/15 15:30

luche: 福利金的10倍 很多嗎 02/15 16:14

Hanbor: 無效 要符合合理及必要性 但不如不簽 不簽什麼屁事都沒有 02/15 17:25

Hanbor: 勞基9-1條請參 02/15 17:26

MyNtit: 印象中 02/15 19:50

MyNtit: 競業條款不是違法的嗎... 02/15 19:50

shadow0828: 競業條款沒簽約或離職金 旋轉門三年 公司錢太多? 02/16 11:07

PPTAlex: 印象中~不是如果要生效~雇主還要給離職後的生活費 02/16 18:32

sacist: 你老闆當他是GG哦?別鬧惹~找下一份吧~ 02/18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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