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不會罵人的謝宜容 Re: AI專案成最後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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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ward1087 (123)
時間 2024-12-22 0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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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 實在講,設計我國公務體系的大德當然早就預見這種問題,因此訂有相關保護 : 公務員的規範條文。相較於私人公司,公務員多了一堆積極或消極對抗長官直接 : 間接無理要求的規定。當然這種保障公務員的條文,會降低工作「效率」以為代 我是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書記洪瑞壕,你是說像這種法條?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17 條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 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 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我使用過一次違反刑事法律這段啦,後果就是被各種花式玩弄,公務員應該都能理解吧。 反過來說,沒有違反刑事法律,就算可預見對公益有重大損害,承辦人還是要乖乖聽話, 決策的長官高瞻遠矚,哪是我等目光短淺的下屬可以挑戰的? : 價--畢竟承辦人可以合法對抗或應對長官無理要求時,無能長官的績效就會降低 : ,從而使機關單位工作效率降低。 : 圓貼文下面也有網友清楚回應了,績效? 壓力? 承辦人有,上級長官沒有? 期 : 限到了,事情沒辦完或者不達標,上級長官不會受到不利益處分? 那這無能上級 以我的例子來說,還真的不會耶。因為整個案子只有我受到損害,被調離採購職務, 要我放水的主管完全沒事,就算有白紙黑字大家都蓋過章的明確證明也一樣,那就只 好依刑事訴訟法送檢調啦。 有揭弊者保護法這種保障公務員的條文還真棒呢,什麼?揭弊者保護法沒通過! : 居然還會領薪水做事而不是領薪水打瞌睡? : 職場上,除了拚專業能力以外,軟實力方面就是要咧解職場規定,然後就是拚 : 抗壓能力。老想著無論如何要「把指派工作完成」,而不先把本身職位的權利義 : 務搞清楚,那麼別說政府機關待不下去,到私人公司被搞死的機率更高。 我在疾管署辦採購時,自認已經把本身職位的權利義務搞清楚,對抗權貴關說施壓, 結果還是在疾管署待不下去,顯然是小弟抗壓能力不足,絕對不是公務界的組織文化 有問題,哭哭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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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Fly: 感謝也提供相似案例分享。我是這篇文的原原po。 12/22 03:25

IceFly: 上篇回文的saltlake版友,應該不至於是個非公務員所以站 12/22 03:25

IceFly: 著說話不腰疼。 12/22 03:25

IceFly: 我覺得他是沒辦過像這樣的棘手業務,例行性的事務做慣了 12/22 03:25

IceFly: ,不知道單位內總有運氣不好的認份仔在默默扛這些難以言 12/22 03:25

IceFly: 說的屎事。 12/22 03:25

IceFly: 算了,我選擇相信他的回文是立意良善 12/22 03:25

BlackCoal: 你的主管立意良善求好心切 12/22 06:04

opm: 主管立意良善,一切合法的造成國家數千億以上損失,平安下莊 12/22 07:34

opm: ? 12/22 07:34

howard1087: 因為我認為他也是公務員,才特別做個回應,畢竟公務員 12/22 10:35

howard1087: 這個群體的異質性高,每個人的專業領域能看到的就只 12/22 10:37

howard1087: 是公務界的一小部分,有些事不討論還真的不知道... 12/22 10:38

luismars: 有些事十年後才知道厲害...例如我那很了不起的老D哥處長 12/22 10:39

timidwei: 就是個劣幣驅除良幣 外行領導內行的現況 自己改變心態吧 12/22 12:14

ntnusleep: 你說的對 12/22 18:14

ntnusleep: 一直以來版上不乏來護航,來亂的 12/22 18:17

junalu: 推,這些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幸運遇到君子主管願意剎車,只 12/22 18:38

junalu: 是後面大概好幾支烤鴨而已 12/22 18:38

spirit119: 12/2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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