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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110663: 政府要搞你,怎樣都可以,反正政府現在退休金都亂搞愛給 03/03 23:06
→ z110663: 不給 03/03 23:06
→ SAMON5566: 行政懲處免職跟懲戒法免職不同吧,後者才是剝奪身份 03/04 00:21
推 QLinQ: 考績的免職是可復職,懲戒的免職是剝奪身份。兩種審查內容 03/04 01:27
→ QLinQ: 不同。 03/04 01:27
→ QLinQ: 是可復職(X)可再任 03/04 01:28
推 maniaque: google 徐國堯, 年度累積達18隻申誡,"應"打丁等 03/04 02:54
→ maniaque: 首長沒有裁量條件,只要慢慢弄你18條申誡就存滿了 03/04 02:55
→ maniaque: 啊,對了,那個給他18條的長官,現在在當御史大人的頭頭.. 03/04 02:56
→ maniaque: 要說有沒有違憲? 大概就是那個 "應"列丁等 有些爭議 03/04 03:00
推 carterdunk: 党說了算 吾党万歳 03/04 08:20
推 samug: 得罪高層就可以找機會記你申誡 18支就可以把你掃地出門 03/04 08:23
推 talesb72232: 具懲戒性質的懲處 當然要回歸法院審理 03/04 11:07
推 luciful3: 我連吃三丙,第四年主管說要打我丁,我自己辭職 03/04 11:52
推 luciful3: 註:我之前是警職 03/04 11:57
推 luciful3: 因為2012年時關中說連三丙淘汰... 03/04 12:01
→ swilly0906: 樓上您做了什麼事呀?我記得連續打丙等 長官是要寫報 03/04 17:53
→ swilly0906: 告的耶... 03/04 17:53
→ enerel: 我也有同樣問題吃連三餅不簡單 03/04 18:53
→ kit279: 真的連三丙? 03/04 19:09
→ chung900155: 主管不爽你就莫須有打丙啊 有很難?岳飛故事聽過沒 03/04 20:24
→ chung900155: ? 03/04 20:24
→ KarlMarx: 公務機關要打丙很難啦,警消那種體制的比較敢打。 03/04 20:55
推 CHYYP: 於法論法 其實蠻有道理的 03/04 22:08
推 carefri: 於法論法個鬼!每個殺人都可教化規定在哪個法? 03/04 22:13
推 luciful3: 我趁被淘汰前自己先辭了 03/05 02:31
→ luciful3: 因為我覺得辭了就辭了,警察沒做還能當保全 03/05 02:32
→ luciful3: 另謀出路了 03/05 02:32
推 AMPM: 徐國堯不就是大法官釋憲785號的吹哨者嗎?要感謝他讓後來的 03/05 10:31
→ AMPM: 我們有更多保障 03/05 10:31
→ maniaque: 連三丙.......當事人講的,還不如去問機關以及左鄰右舍 03/05 10:55
→ maniaque: 同事的視角 03/05 10:55
推 yamahara6026: 塔綠班的日常 03/05 14:41
推 boycome: 三丙最好是長官要搞你,檢討自己吧 03/05 15:52
噓 zxm00038: 虛偽病假是醫生被告了沒 03/05 16:19
→ zxm00038: 浮報補休要怎樣浮報,沒主管同意怎樣浮 03/05 16:20
→ zxm00038: 兼職可以直接停職調查啊。 03/05 16:20
推 zxm00038: 濫告也能被記。直接剝奪公務員的司法權利 03/05 16:25
→ maniaque: #1OkNw5Q2 三丙就這篇吧 03/05 16:59
→ maniaque: 板外的資訊,就有興趣的自己去找吧 03/05 17:02
推 luciful3: 因為我那時侯做不下去了,正常能尋求幫助的管道都找了( 03/05 19:55
→ luciful3: 包括心理輔導的關老師)最後真的撐不下去且主管要打我丁 03/05 19:55
→ luciful3: 等才自行離職 03/05 19:55
推 luciful3: 不想再回想那段時期,只能讓時間沖淡一切,我盡力做好 03/05 19:57
→ luciful3: 份內工作了 03/05 19:57
推 luciful3: 我也知道有的同事好幾丙都照常退休,同事也都很好,退了 03/05 19:59
→ luciful3: 就退了 03/05 19:59
→ luciful3: 只是工作難找,辭職後願意接受我應徵的只有保全公司 03/05 20:01
→ maniaque: 坎要自己想辦法過,畢竟這邊不是取暖版還是傻花板 03/06 11:03
推 kobe7785075: 隨便你搞阿 反正以後少子化沒人要當 你就盡量搞 03/07 03:52
推 airlow: 回歸法院是合理,但結果應該沒啥變 03/07 14:45
推 chungrew: 公務機關只要中規中矩真的很難丙等 03/07 14:55
→ chungrew: 但是吃乙等又不能申訴很討厭 03/07 14:55
推 maniaque: 行政免職=>可再任 懲戒免職=掰掰forever 03/07 17:26
→ maniaque: 範例:郭冠英事件 03/07 17:26
→ maniaque: 所以,行政免職案,本身就可以進行政法院攻防救濟 03/07 17:27
→ maniaque: 若走懲戒免職,連回來的機會都沒有...... 03/07 17:28
→ maniaque: 我是不知道高行那位法官有沒有參透這一點 03/07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