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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liga: 修法,事務官不需要為民代關說不成承擔不利處分11/02 12:48
→ laliga: 一般公務員不會因為民代關說刻意不做,而是真的不能做才不11/02 12:49
→ laliga: 做,上級在這種情況下施壓通常都是用別的手段。11/02 12:49
推 jjer: 不做大案頂多吃乙,做大案常能升官或背黑鍋,看自己要選什11/02 12:53
→ jjer: 麼路。不過背黑鍋通常機會,還是相對比較低啦11/02 12:53
推 joe7254445: 不知國外怎麼做11/02 12:55
推 jjer: 很多人都有到國外考察啊 哈哈 11/02 12:57
→ chungrew: 有些廠商配合度超高,給點甜頭不為過吧 11/02 13:01
推 laliga: 國外你就是要給承辦人更大權限跟更好的吹哨者保護,使承辦 11/02 13:07
→ laliga: 能獨立辦案啊!台灣那種長官退三次,技正幫你改好叫你蓋章 11/02 13:08
→ laliga: 的環境,談什麼行政責任。 11/02 13:08
推 qazws08: 就算覺得申訴有理由,也要去法院讓法官講(攤手 11/02 13:17
推 carterdunk: 推一樓 11/02 14:57
推 pilk: 這案目前神奇的是不知道是民進黨的哪個議員關說 媒體竟死寂 11/02 15:36
→ maniaque: 照這氛圍......U Know~ 11/02 15:44
噓 mark0204: 柯文哲上任前提的五大弊案呢?還成立廉政委員會喔 11/02 15:47
→ mark0204: 不過柯文哲這傢伙就是:我可以質疑你,你不可以質疑我 11/02 15:48
推 carterdunk: 樓上說的 塔綠班不遑多讓 11/02 18:09
推 brella: 柯文哲本來就是墨綠的 11/02 18:32
→ enjoythegame: 責任最後都是基層扛,當替死鬼 11/02 20:16
→ banmi: pilk,看了這篇報導,看不出來是民進黨議員關說啊... 11/02 21:08
→ banmi: 或著pilk有內幕消息呢?? 11/02 21:08
→ sinbleclock: 別家新聞有寫民代黨籍 https://bit.ly/2ZLGUXw 11/02 21:16
→ banmi: 瞭解,如果可以,希望是明確寫出是誰關說,讓他落選!! 11/02 21:33
→ ouabain: 偽善人士說一塊錢都不能貪 可能嗎? 11/03 00:46
→ efed: 為什麼不立法讓民代不能關說呢? 11/03 06:23
→ chungrew: 不可能立這種法,這叫選民服務 11/03 06:32
→ maniaque: 落選?? 落選?? 我有沒有看錯??? 11/03 12:31
→ maniaque: 不知道版上有人要升官還是商調不順時,說要找誰施壓機關? 11/03 12:36
→ maniaque: 會幫人民服務的議員,要給她落選?? 11/03 12:37
→ maniaque: 是要大家把票投給不做事,只會巴結政府高層領薪水的?? 11/03 12:38
→ ken327639: 記得報導者有刊過一篇文章,這是台灣的關說文化 11/03 14:47
推 laliga: 立法政府機關人事民代不得關說是最好啊!最好整個商調制度 11/03 18:26
→ laliga: 調整,成立一個商調委員會看看個案到底合不合理。 11/03 18:26
→ laliga: 民代不修法調整商調升官不得關說,不就是為了拉攏事務官嗎 11/03 18:27
→ laliga: 民代就乖乖去質詢政務官,少在那邊跟事務官稱兄道弟! 11/03 18:28
→ maniaque: 委員又不用負擔機關人手不足的責任,更容易關說 11/03 19:03
→ maniaque: 真是有夠傻.... 11/03 19:03
推 laliga: 民代不能關說事務官就好了,聚焦民代,別東拉西扯 11/03 20:57
→ laliga: 你要找總統關說也是你本事,那個本來就禁不了 11/03 20:58
推 laliga: 會這樣想全是因為蘇啟誠的案例,蘇是事務官,也根本沒有到 11/03 21:07
→ laliga: 需要被懲處的地步,為什麼要因為民代壓力搞到自殺? 11/03 21:08
→ laliga: 民代壓力要去對大使、部長,政務官也只能就行政責任對事務 11/03 21:09
→ laliga: 官咎責,政治責任輿論責任本來就是政務官要自己扛的, 11/03 21:10
→ laliga: 亂搞一通就是權責不清、制度不明。 11/03 21:11
推 laliga: 民代當然可以罵事務官,但關說不能要事務官照辦,不能伸手 11/03 21:26
→ laliga: 行政權,否則要誰負責都找替死鬼就行了,哪還有文官制度可 11/03 21:28
→ laliga: 言? 11/03 21:28
推 laliga: 民代關說政務官,政務官施壓事務官,雖然結果一樣卻是程序 11/03 21:32
→ laliga: 必須,對事務官來說政務官交辦跟民代關切是完全不同情事。 11/03 21:33
→ laliga: 總之民代不該跳過政務官去直接指揮事務官,行政權才有保障 11/03 21:34
推 laliga: 民代關說人事?統一集中在市長、部長身上很好啊!部長、市 11/03 21:45
→ laliga: 長本來就該知道自己手下小兵想不想來想不想走,而不是干我 11/03 21:46
→ laliga: 何事的心態。 11/03 21:46
推 laliga: 現在每天上百件民代助理跟事務官開個會就要你幾天內幹嘛限 11/04 06:57
→ laliga: 期完成,請問這樣的會議紀錄有什麼法律約束力?跟依法行政 11/04 06:58
→ laliga: 有個屁關係? 11/04 06:59
→ jennywalk: 從來就只有關切案 哪來關說? 是吧? 抵死會有明代承認 11/04 13:39
→ jennywalk: 自一己關說嗎? 11/04 13:39
→ bryant780417: 呵呵你扣別人扣中央都可以 別人講都不行 可憐 11/05 20:10
推 laliga: 樓上在講啥?除了民代還有那個人敢關說做紀錄限期完成的? 11/06 17:42
→ laliga: 沒做紀錄,管你是誰要講就去講啊,公務員看白紙黑字而已啦 11/06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