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要是不小心洩漏投訴人個資會如何?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nokia62485 (宅宅阿偉~XD)
時間 2021-03-15 00:21:21
留言 50則留言 (22推 2噓 26→)

事情是這樣的 我同事在處理投訴人投訴的事情 要發函給被投訴的人 因為投訴人檢舉五位@@" 然後印資料時..... 同事把投訴人投訴的事情等文件一起印了出來= = (上頭有投訴人的電話地址姓名等等資料 還有在處理的時候竟然也將被投訴人的個資也給印了出來 然後這些都掛號寄出........... 被投訴者當中因為有人說沒錢繳罰金 要告承辦人把他資料洩漏(就是用成五份分別發函給被投訴者資料中 有全部人的姓名-電話-地址-身分證號,全都很清楚 有沒有人有經驗會有什麼懲處@@"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4.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5738883.A.75F.html

ea9715234: 個資法移送法辦,謝謝 03/15 01:17

BlackCoal: 請教一下樓上專業大大,個資法的罰則是什麼呢? 03/15 02:57

Ifault: 是你還是你同事,是你同事就活該。 03/15 03:20

nokia62485: 我同事,一個年紀可以退休的阿伯,這是去年底的事情 03/15 06:21

nokia62485: 我們同仁都深感驚訝怎麼發個函就整件事情的資料都寄出 03/15 06:23

pk0943: 民刑事行政責都有 03/15 06:48

pk0943: 責任 03/15 06:50

leoth: 會被打屁屁 03/15 07:42

aapplestore: 去翻個資法的法條吧 03/15 08:03

askker: 是不是不小心的還很難說 03/15 08:12

nokia62485: 我們幾各昨天在賴群說的時候有翻到 第28條 03/15 08:18

nokia62485: 但他沒什麼損失@@"還好被投訴人沒有騷擾投訴人XD 03/15 08:20

lolicone: 跟機關有關的應該是第31條適用國賠 03/15 08:24

lolicone: 明著看沒有搔擾 但身份證字號地址手機聯絡方式都給出 03/15 08:25

lolicone: 去了.....私底下也可以弄很多奇奇怪怪的事吧.... 03/15 08:25

nokia62485: 現在上司休假也不知道會怎樣~靜待下週會發生什麼 03/15 11:51

nokia62485: 剛賴群還有人說要傳好餅乾.我只怕之後有出包懲罰更重 03/15 11:53

XBUCKXMR: 你怎麼知道以後不會騷擾? 03/15 12:02

eno4022: 申訴人上蘋果爆料,你們樂子就大了 03/15 12:17

lauhick: 告到你懷疑人生?? 03/15 12:55

mikami1027: 可能涉犯洩密罪吧 03/15 13:00

bigmi: 罰500 03/15 13:50

kichikuou: 公務員第一課,不犯錯。先學會不犯錯再學會做事。 03/15 14:41

raku: 一定有懲處記過 違法部分另計 03/15 14:42

raku: 不做事就不會犯錯囉 要做事哪有不犯錯的 03/15 14:43

andy3580: 大概小過一個吧 03/15 14:55

beaanchor: 讓我想到之前有一位前輩發公文把養護中心打成養豬中心 03/15 20:42

beaanchor: 公文還掛號寄出去了,結果被負責人罵翻,最後被記過 03/15 20:42

knml: 主管公文都沒看? 03/15 20:59

abianbitch: 構成過失洩密的話可能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 03/15 23:30

Nasta: 發文打錯字,主管也沒改? 03/15 23:52

Anneys: 我覺得這很嚴重欸....這不懲處說不過去 03/16 01:07

boycome: 看垃圾媒體有沒有唯恐天下不亂鬧事 03/16 03:13

jeff101234: 本來可能沒出亂子沒事 你在這邊問 然後媒體抄走 03/16 09:43

jeff101234: 就不可能沒事了 先說你是不是假發問真陷害 嘻嘻 03/16 09:43

olafbb: 好扯歐 03/16 23:26

lovelyshu: 查了一下個資法,要有不法利益才處罰(見個資法41條及以 03/17 17:44

lovelyshu: 下),看敍述似無不法所有意圖,那就回歸刑法132規定, 03/17 17:45

lovelyshu: 此法有罰過失;另依民法184有損害賠償責任。 03/17 17:45

lovelyshu: 然後這狀況,被害人也可以申請國賠.... 03/17 17:46

lovelyshu: 行政懲處方面,請見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1項、第22條規 03/17 17:49

lovelyshu: 定 03/17 17:49

lovelyshu: 行政懲處還有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考績法(感覺情況有 03/17 17:52

lovelyshu: 些大條...= =||) 03/17 17:52

chouwang68: 重點在有沒上媒體,沒上沒人知道沒人檢舉,安全下莊。 03/18 05:06

chouwang68: 但是你在這貼文,被抄新聞,G啦,請貴同仁安心上路。 03/18 05:07

noodleman: 真實案例 我同事被判緩刑一年加罰金 03/19 14:50

nokia62485: 整件事情最後私下談妥,同事噴了18萬來保住位子= = 03/25 01:57

jaggur: 是不是處理檢舉到不耐煩 有意無意把檢舉人資料交付給別人 03/26 14:07

jaggur: 這種說法檢察官不會信啦 先準備現金拜託檢舉人放你一馬吧 03/26 14:08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