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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mmaloa: 覺得有住址就回復不受理,如果是法規有訂要函轉有管轄權 02/25 19:55
→ emmaloa: 機關的話再轉~ 02/25 19:55
推 foone: 當遺失物處理 02/25 20:24
推 spirit119: 看是什麼資料吧,有些市府單位會請公所代收 02/25 20:33
→ spirit119: 打電話詢問那個機關是不是有這樣的情況 02/25 20:33
→ spirit119: . 02/25 20:42
→ spirit119: 曾送申請書去區公所被拒收,但明明市府某辦公室請我就 02/25 20:42
→ spirit119: 近送區公所,只好在打手機再跟辦公室確認,然後他們就 02/25 20:42
→ spirit119: 用我的手機吵起來了 (???) 02/25 20:42
→ Rainbowdays: 有地址的話 把它想辦法寄回去好嗎... 02/25 21:41
→ Rainbowdays: 你們一幫忙轉交 之後他們就會食髓知味 以後你就忙 02/25 21:41
→ Rainbowdays: 不完案件了 02/25 21:41
推 geneaven: 地政還滿常有這種事的 02/25 21:43
→ sichi: 我會直接當做是對方不要的垃圾 不然就是送失物招領 02/25 22:07
→ sichi: 上面有對方地址的話 就寫無此人無郵票丟郵筒 02/25 22:08
推 DAEVA: 那你幫他寄 節省他郵資 會不會有圖利罪問題?? 02/25 22:11
推 mapletree: 放在旁邊當做沒看到 02/25 22:19
推 ray0215: 有沒有這麼奴還要幫他寄 02/25 23:14
噓 zark07222: 幫他寄,寄去總統府就好了 02/26 01:49
推 BLUEJN: 沒蓋收發章就當沒收到阿 02/26 09:41
噓 rewqasdf: 身入公門 02/26 12:21
推 pinhanpaul: 沒收發章=沒收到+1 02/26 13:17
推 silentocean: 送錯跟刻意丟給政府處理是兩回事 02/26 13:36
→ silentocean: 後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該退就退 02/26 13:37
→ Alphaz: 幫他寄 以後好康道相報... 02/26 14:46
推 alexroc: 當遺失物處理 02/27 08:45
推 kilik911: 除非法規有訂定可代收代寄的業務,否則幫民眾寄物品, 02/27 17:27
→ kilik911: 我會檢舉圖利 02/27 17:27
→ Blue6: 沒蓋收發當沒收到就好了啊 02/27 22:26
推 asuralee: 原件檢還啊 不知所云 02/28 22:42
推 goshfju: 寄回去給他 03/01 07:56
推 goshfju: 你幫他寄,算圖利喔,小心被銃康 03/01 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