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如何救濟休假年資被計算錯誤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mikal (昏了)
時間 2020-12-18 21:28:11
留言 12則留言 (3推 0噓 9→)

事情概要: 我是105年那梯高普考錄取,於12月31日前完成報到手續。 報到時也檢附之前工作年資2年資料,人事也願意幫忙列入休假年資計算。 過幾天後人事印了銓敘部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給我, 認定我的工作隸屬該函所列12大類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 認定我取得合格實授已經超過106年1月1日,所以不能列入計算。 聽到這消息時很無奈,但是只能接受。 去文官學院受訓時也請教當時授課的資深人事主任,他也協助找過資料 但是答案仍然一樣,所以我也只能接受 (剛好那年勞基法修法,勞工喊還我七天假,我也在心裡默喊) 今年約滿後商調至新單位,新單位人事也依據相同理由, 仍核定我休假年資7天,國民旅遊卡額度11200 剛好前陣子同事有人在討論約聘轉正職的休假年資問題, 我就上網查了一下資料,卻發現銓敘部於105年10月28日部法二字第10541598341號函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4971 說明二概略:對於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105年12月31日前已分配機關實施訓練, 而於 106年1月1日以後始經機關派代任用者,基於信賴保護之法理原則, 本部同意其得依前開本部 105年5月9日令停止適用之相關規定,採計曾任服務年資 併計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機關應主動提醒是類人員年資採計相關事宜,以維渠等權益 依據這張解釋令,我應該108年開始休假年資14天、國民旅遊卡額度1萬6 (去年實休7日國旅卡刷卡8千多元,核銷8000) 所以新單位同意調整我今年(109年)的相關休假年資跟國旅卡額度, 但是因108年屬前單位核定,他們也無能為力, 所以想請問大家有什麼救濟的方法嗎?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71.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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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02112: 人事不省人事不意外 12/18 23:56

c902112: 吉吉吉吉吉 12/18 23:56

IYOUHESHE: 就備齊資料跟現在的人事爭取 12/19 09:08

fhk701213: 前機關人事有你的108休假確認簽名嗎?? 12/19 09:29

fhk701213: 沒有的話 就去問保訓會吧 12/19 09:33

viatormark: 可以參考休假改進措施6點2項規定向前機關詢問看看 12/19 14:25

mikal: 108年只有簽過國旅卡核銷單 12/20 18:32

mikal: 感謝大家幫忙,我再詢問原單位是否可以接受以不休假獎金的 12/20 18:37

mikal: 發放方式處理 12/20 18:37

jcll: 不休假獎金好像會有問題 舊制是超過14天部分才有獎金 12/21 00:43

ezmantalk: 是補發啦 不過要主計同意 因為要用今年度的錢付以前的 12/21 16:07

ezmantalk: 錢 不知道主計那邊會不會有意見 12/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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