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04918835.A.AFA.html
→ spector66: 北七喔 幹得這麼卑微 11/09 18:55
噓 carterdunk: 這麼草莓還是換掉算了 11/09 19:04
→ Howard1984: 我都不知道義警那摩大 11/09 19:45
推 ccusup: 每年上百萬? 11/09 19:56
推 mawan: 公權力真卑微! 11/09 20:22
→ mawan: 捐錢是有目的的嗎? 11/09 20:22
推 hune: 現在的警察真卑微 被做錯事的一方還能罵警察? 11/09 20:34
→ hune: 應該是該組織總共捐上百萬 單1人捐到上百萬我才不信 11/09 20:36
推 wwrest: 如果是中隊長有可能 11/09 21:07
推 Tadamisen: 許多義警義消都是[地方人物]..得在警消體系才會感受到 11/09 21:29
→ Tadamisen: 尤其"合作"久了,關係就複雜了。 11/09 21:35
→ ds1999h: 每年捐百萬真的講話比較大聲無誤 11/09 22:29
推 eno4022: 難怪老一輩都說警察是有牌的xx 11/09 22:30
→ g80123: 新聞當小說看就好 11/10 02:07
推 WTF1111: 一邊是樁腳一邊是自己養的狗,你會挺誰 11/10 02:27
噓 wahaha02: 聲淚俱下是怎麼回事 11/10 06:23
→ bryant780417: 馬的廢物所長只會哭 是不是有啥東西硬不起來啊 11/10 08:59
噓 cchaha3122: 酒駕怎不去死還那麼囂張 11/10 09:09
噓 lazycat5: 賣免罪卷,賣酒駕免罰卷,銀貨兩訖 11/10 09:22
→ hamletgress: 原來捐錢犯罪就得禮遇,一百萬公權力就得小媳婦委曲 11/10 09:48
→ hamletgress: 求全,國庫有窮到缺這一百萬?!拜託挺一下基層吧! 11/10 09:48
推 justeat: 這就故意的 讓執法分對象 法律是為有錢人服務的 11/10 10:05
推 kediflower: ㄏ..100萬就能賤賣公權力和公務員尊嚴 再亂撒8000E 11/10 10:17
推 umaga1: 哭不必要吧...分局長扛不住壓力 換所長而已 11/10 10:27
→ xoyster: 唉 11/10 18:48
推 en90508: 禮遇?違法還要求人家禮遇你 11/10 20:06
推 jhongyou0721: 根本陋習! 11/10 20:46
推 LiuSky: 我爸之前當獅子會的會長時,警方發給我爸一張牌放在車上, 11/11 11:00
→ LiuSky: 有次被攔路臨檢時,警察看到那張牌就很客氣的讓我爸沒吹酒 11/11 11:00
→ LiuSky: 測器就走了。 11/11 11:00
→ LiuSky: 不過我爸從不喝酒就是了 11/11 11:00
推 parappa: 捐錢就可以酒駕違法嗎?難怪那麼多人酒駕 11/11 11:47
推 maniaque: 那,樓上願意斗內警友會嗎????? 11/1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