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二十幾年前驗收紀錄成為了判刑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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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時間 2018-05-12 00:33:14
留言 55則留言 (12推 1噓 42→)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34196 ... 2.被告邱炳文(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工程員,為本案工程承辦人)未按圖監工、 負有遷移管線義務,卻疏未作為;被告楊宗仁(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副工程司) 於初驗時疏未發現排水箱涵末端有3支石化管線包覆於內,即表示初驗合格,違反作為義 務,有驗收疏失;被告趙建喬(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於驗收時疏未發 現排水箱涵末端有3支石化管線包覆於內,即表示驗收合格,違背作為義務,亦有驗收疏 失。 3.被告邱炳文、楊宗仁、趙建喬可預見系爭3支管線得輸送石化原料如「丙烯」等物,且 可預見石化管線不辦理遷移會造成管線腐蝕、輸送物外洩。 ... 大家怎麼看這個法院的判決?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6056401.A.315.html

lwmyueh: 不辦大官,拿小吏頂罪 05/12 01:07

ksxo: 當年如果有任何可辯解的理由也忘了而且找不到了吧 05/12 01:12

ksxo: 拿歷史紀錄來入罪很容易 但當事人要辯解就難了 05/12 01:13

disappearair: 真可憐 05/12 01:13

im31519: 真心覺得做驗收採購的人衰小 沒多錢卻多一堆責任 05/12 06:30

BPM88: 雖死,驗收是抽驗,對自己看到,有驗到的負責… 05/12 06:47

misson: 法官也認為過從下計,功從上獎 05/12 07:12

misson: 土木類科大概又要年年缺額了 05/12 07:13

spector66: 高市府秘書長算小吏? 05/12 07:13

kming327: 很多地方都這樣 05/12 07:37

jennywalk: 離譜 05/12 07:40

romanmin: 領沒多少錢,責任扛一堆.....這就是刁民口中爽爽的公務 05/12 07:58

romanmin: 員... 05/12 07:58

spector66: 這個case企業的基層到高層也有被判刑 真的不要講那些 05/12 08:41

spector66: 推卸責任的話 05/12 08:41

spector66: 難道出包就只有業者該死 主管公務員都該免責?不要搞 05/12 08:41

spector66: 笑了 05/12 08:41

Carmelo3: 現在不都寫隱蔽設施由建造負責 05/12 09:17

colbert0626: 這秘書長是現在的職位,當年是跟你我一樣的承 05/12 09:22

j0588: 這審判長顯然任事用法有誤,到高院就會翻盤變無罪了,免驚 05/12 09:37

j0588: 大法庭制趕快通過實施吧,一堆沒什麼社會經驗的學人家當什 05/12 09:43

j0588: 麼法官? 05/12 09:43

talllyes: 雖然當初只是個小承辦,還好現在已是秘書長,之後應該無 05/12 09:57

talllyes: 罪XD 05/12 09:57

talllyes: 但我覺得當初的主管要付更大的責任才是 05/12 09:58

yasorcerer: 覺得衰爆 但不敢明講 因為受災戶更衰 05/12 11:15

s15512207: 那如果當初初驗時確實沒有那3支管線而簽准,結果炸了出 05/12 11:54

s15512207: 現那3支管,這樣要算誰倒楣? 05/12 11:54

roy147yo: 土木這樣辦工程採購 薪水比業界低 退休金又被政府惡搞 05/12 12:50

roy147yo: 責任無敵重還要30年平安無事 這怎麼可能招得滿阿 05/12 12:50

shangchin: 這篇可以轉土木板嗎?請問誰能幫忙轉,我的是手機版無 05/12 13:15

shangchin: 法轉 05/12 13:15

shangchin: 我也很納悶 05/12 13:22

shangchin: 依據規定,管線不得穿越箱涵 05/12 13:22

shangchin: 但是某些公司會在機關完工後,自己跑去施工把管線設置 05/12 13:23

shangchin: 箱涵內 05/12 13:23

shangchin: 監工跟驗收官怎麼會知道有人後來跑去偷安裝呢? 05/12 13:24

gotopark: 真的很恐怖也 05/12 17:46

ksxo: 你業者拿百萬到億元 說只有業者該死? 不然委託監造委託假的? 05/12 17:59

ksxo: 出了事要拉承辦人一把 承辦人手上可能好幾個案同時發包 05/12 18:01

ksxo: 又不可能整天在某個工地 其他的案都不用進行了 05/12 18:01

jennywalk: 照這樣說。隱蔽設施跟未抽驗不份難不成過了20年。還要 05/12 18:24

jennywalk: 由當初小乘辦負責? 05/12 18:24

nickyfristar: 就已經灌漿完,隱蔽在裡面驗收官全驗也看不到啊~ 05/12 21:41

nickyfristar: 乾驗收官屁事喔 05/12 21:41

shinlunftp: 低能法官 05/12 22:39

josephgau: 主驗人假如當時全驗就負責啊,若是抽驗的話那還有理由 05/13 00:46

s15512207: 那如果當時全驗就沒有呢?簽準後誰負責?搞到後面還是 05/13 02:05

s15512207: 弄到承辦啊 05/13 02:05

s15512207: 跟主驗人 05/13 02:05

Crossbearer: 我比較好奇當時的驗收制度是怎樣,跟現在一樣主驗、 05/13 08:03

Crossbearer: 監驗、會驗、協驗、驗收前會先開會清圖、研擬驗收方 05/13 08:03

Crossbearer: 式嗎? 05/13 08:03

josephgau: 那個年代大概.....廠廠 05/13 19:30

pearlQQ: 這種風氣,何時會改,上層才是主導卻沒事 05/19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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