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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aersksea: 有情有義 02/18 09:09
推 Penny1225: 為何不寫直屬長官名字,而是寫直屬長官的長官名字?請 02/18 09:58
→ Penny1225: 問邏輯及理由是什麼?若真有情有義,應該誰的名字都不 02/18 09:58
→ Penny1225: 提,只單純針對制度問題提出建議以便解決問題;若心裡 02/18 09:58
→ Penny1225: 有悶氣過不去,既然問題是出在直屬長官身上,怨有頭債 02/18 09:58
→ Penny1225: 有主,為何找長官的長官麻煩? 02/18 09:58
推 justeat: 寫直屬長官的名字有什麼用? 02/18 11:25
→ justeat: 寫長官的長官,讓他去盯直屬長官 02/18 11:25
→ justeat: 體制外申訴本來就是一種搞到大家很麻煩的事 02/18 11:26
推 Penny1225: 如果只寫長官長官名字及不良事跡,而且碰的一聲直接丟 02/18 12:54
→ Penny1225: 到總統府或行政院,然後自己又不具名,這種「惡劣的動 02/18 12:54
→ Penny1225: 機」和「黑函文化」有什麼不一樣嗎?最上面根本不會理 02/18 12:54
→ Penny1225: ,但絕對會開始追查是自己布袋裡的哪隻老鼠放黑函。個 02/18 12:54
→ Penny1225: 人以為正確做法應該直接問直屬主管到底為何不准假,有 02/18 12:54
→ Penny1225: 什麼地方得罪導致他/她不爽,若自己有錯就道歉更正;如 02/18 12:54
→ Penny1225: 果純粹是直屬主管個人問題,那就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 02/18 12:54
→ Penny1225: 主而事,犯不著熱臉貼冷屁股,以牙還牙即可。 02/18 12:54
推 lusty: 覺得就是公部門找良木棲有困難...原po才需來po文不是?? 02/18 22:16
→ lusty: 最怕的不就是問完了然後得罪主管又走不了 02/18 22:17
推 eiki787: 寫到總統府跟 行政院還不如直接找民代跟你的機構首長講 02/18 23:14
→ eiki787: 比較有效 02/18 23:14
推 TREKKER: ....不如直接找民代跟你的機構首長講+1 02/20 07:53
推 encoreg57985: 寫給總統府行政院應都分給下去頂多簽到中層主管決行 02/20 18:50
噓 checkmarx: 87ni 文直接發到你機關然後被搓掉 02/23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