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相關權益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vivioodd (vivi)
時間 2017-04-04 00: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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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人事高手, 我的產假到106/5中旬結束, 之後想請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 今年休假有28天,均尚未請休 請問我是產假後接著, 把14天必休請完,領14天未休假加班費 或把28天休假請完,領14天每天600元的休假補助費 那個比較有利呢? 考績部份:106年度是另考,107年度全考嗎? 休假部份:106年12月復職,107年度休假有28*7/12=16.5天 不知是否有算錯? 年終獎金部分:106年12月復職,年終獎金可領7/12嗎? 不知是否還有其他需考量的部分未注意到的? 另育嬰留停是否需要以月為單位來申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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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zaki2010: 狠一點,方案四再持續請下一年的特休,放到春假結束 04/04 08:33

party: 留停不一定要以月計算 04/04 12:05

gwboy: 不是要做到7月才有另考? 04/05 11:09

StLunacy: 6月有在職就有另考了 04/08 01:38

StLunacy: 把假休完實際上會領到比較多錢,因為休假有薪=不休假加 04/08 01:40

StLunacy: 班費,可額外再領600*14 04/08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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