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8264010.A.A2E.html
→ yinyu0714: 鴨鴨 有點慘 02/28 15:38
→ maniaque: 鴨鴨不錯了,狠一點直接送考績會都可以,服務法看一下 02/28 15:40
→ maniaque: 可是呀,要的是人出現而已,這篇樓主可惜沒參透這道理 02/28 15:43
→ keepingtime: 樓上的可以解釋公務人員服務法如何要求不加班算違法? 02/28 15:45
→ maniaque: 大大請"認真讀法條" 02/28 15:56
→ maniaque: 另外,配套法條叫做 "保障法" ,把兩帖藥認真吃下去 02/28 15:56
→ maniaque: 吃到你懂這兩個法的真義,就知道了,好嗎??? 02/28 15:57
→ maniaque: 不想老是討論幼幼班,聽也聽不懂,又常常跳針,你不煩,我煩 02/28 15:58
→ sweetJ: 慣主管就是這招而已了啊, 難怪不希望公務員有工會 02/28 16:03
→ sweetJ: 公務員會業務多到做不完得要加班就是有這種廢材主管搞得 02/28 16:04
→ chungrew: 拍拍 02/28 16:14
推 ssarc: 嫌煩又愛講,不是犯X是啥? 02/28 17:41
→ maniaque: 若只會往旁邊推,往主管推,自己要先捫心自問嘍~~~~ 02/28 17:41
→ maniaque: 樓上可以盡量躲啊,反正碰到了,真上了考績會,再來發求助 02/28 17:42
→ maniaque: 也不遲 02/28 17:42
→ maniaque: 連事涉自己權益的法令都不會去理解去研讀,只冀望別人 02/28 17:42
→ maniaque: 告訴你,但說了又不接受,意見一大堆,幹嘛還要當聖人?? 02/28 17:43
→ maniaque: 什麼叫 "討論" ?? 02/28 17:43
→ maniaque: 要是都已經先入為主,早有定見,講不合意的直接反駁 02/28 17:44
→ maniaque: 你當講的人心情好歐?? 02/28 17:44
→ sweetJ: 老人喜歡碎碎念些沒意義只有自己在乎的事,這很正常不叫 02/28 18:35
→ sweetJ: 犯X 02/28 18:35
推 KEYs: 目前看到好像尚有請假辦法第三條一項3、4、5款要求加班,才 02/28 18:35
→ KEYs: 是禁止的。 02/28 18:35
推 KEYs: 原則上並沒有明文禁止不得加班,保障法23條肯認加班亦需要 02/28 18:41
→ KEYs: 給予相當的補償。 02/28 18:41
→ nlevta: 查不到樓上說的請假"辦法" 02/28 19:59
→ keepingtime: 就是了解法律才覺得你的說法不對!故請解釋一下看看~ 02/28 20:02
→ nlevta: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是說明各種假別,整部法規查無關於 02/28 20:03
→ nlevta: 加班規定 02/28 20:03
→ keepingtime: 哪一條法律或法規與命令明文規定或是函釋函有釋義過? 02/28 20:04
推 KEYs: 抱歉是「規則」,銓敘部部 80 年 9 月 19 日 80 台華法一字 02/28 20:37
→ KEYs: 第 0614877 號函釋,還有,內容是「不宜」而非禁止,眼睛 02/28 20:37
→ KEYs: 太小看錯了,所以看來,加班真的沒有明文禁止 02/28 20:37
→ KEYs: sosorry QAQ 02/28 20:38
推 KEYs: 在下只是順手查了一下資料而已,無意開戰,有錯煩請糾正謝 02/28 20:49
→ KEYs: 謝。 02/28 20:49
噓 birth0302: 某M廢文太多 大家直接無視即可 02/28 21:57
噓 HorseHawkDog: ㄏㄏ 某人根本奴的代名詞惹 xdddd 03/01 10:24
推 mucle: 為什麼某個人可以一直大放厥詞啊?真自以為是PTT科長嗎 03/01 15:14
噓 Agilitar: 某m的意見,笑笑看過就好了 03/01 15:57
噓 wcw2121: 幾乎都在酸人... 03/01 19:53
噓 jameswade78: 公務版人事科長你敢嘴? 03/02 20:27
噓 bibliophile: 真的很佩服某m 03/19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