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職缺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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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Win7 (金鶯隊是精英隊~)
時間 2015-10-27 11:16:52
留言 35則留言 (17推 0噓 18→)

: 相信大家都知道, : 正額尾和增額頭, : 雖然名次只差一名, : 命運卻是大不相同。 : 前者考試成績較後者好, : 卻要面對前面一堆人選剩下的大賽缺, : 後者反而很有機會可以挑到在增額放出的好缺, : 實在很不公平。 : (雖然說這世界上更不公平的事情多得是啦) : 所以突然有個想法, : 如果選填志願的方式改成這樣, : 不曉得可不可行呢? : 我的想法是, : 在選填志願的選項中, : 加入一個"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的選項, : 這個選項是參與分配的所有人都可以選的(包含正額和第一次增額)。 : 之後在下次分配中, : 就以榜單的名次決定參與分發者的分發順位。 : 例如正額第20名和第25名都選擇延後分配, : 那下次分配中, : 優先順序就是原正額第20名>正額第25名>同分正額>正額補訓>一般增額 : 舉例來說, : 某A是某類科正額最後一名, : 該類科正額共錄取50名, : 他可以填了25個志願後, : 發現之後實在填不下去了, : (因為都很賽,寧願賭增額) : 在第26個志願序選擇"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 : 就不用在本次被分配到賽缺。 : 當然, : 因為參與分配者選擇這個選項而沒被選走的職缺, : 就會流到下次增額一起分配。 : (這點和遇到保留受訓資格者的處理模式一樣) : 當然這個選項並不是正額吊車尾錄取者的專利, : 如果想要的話, : 榜首一樣可以直接放棄第一次的正額分配, : 直接去增額以第一優先順位選缺, : 只是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做就是。 : 這樣設計應該可以保證名次在前者, : 絕對可以擁有比在後者更大的選擇權, : (只是增額開缺的好壞當下不知道,所以選擇延後分配某種程度上也是在賭運氣) : 當然, : 也不可能無限延後下去, : 一定會訂一個底線。 : 例如限定分發到正額+兩次增額為止, : 第二次增額參與分配者一定要選缺, : 就沒有延後的選項了。 : 不過這作法衍生的問題是會造成人力無法立刻補足, : 比較不搶手的職缺補到人的時間勢必會延後, : 這就是分發制度的公平與人員派補效率間的取捨問題了。 剛剛公布了今年高普考的職缺分配 對有些人可能不是很滿意,自己被分配到不是很想去的機關 請問分配到該機關之後,是不是三年之後就很難商調呢?? 另外有關填志願的順序 比方說: A在XX行政/技術排第60名,如果填志願第一順位填XX縣政府 最後一定會被分配去自己填的第一順位上班嗎? -- 意思是說你就算第一順位填想去的單位 如果排名在你前面的也有填你第一順位想去的單位(縱使他不是填在第一順位) 就會先把職缺分配給排名比較前面的嗎? 我跟上次問的不太一樣 我這次主要是問說排名比較中後段的人,是不是很難被分配到想去的單位 上次主要是問填志願 另外,就算分配到很不想去的地方,3年後是不是呢?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9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5915814.A.8D6.html

ad24: 分數排名才是重點 如果前59名都沒人分到 就是第60名的了 10/27 11:19

eo32: 看前面59名有沒有人也填這單位,沒的話就是你的 10/27 11:26

ssarc: 按人的名次。排名在你前面的人填你想去的單位,不是排第一 10/27 11:28

LoveWin7: 所以只要前面有人填的話,你就沒機會了? 10/27 11:28

eo32: 應該說前面59名有沒有人被分去這單位,沒的話就是你的單位了 10/27 11:28

ssarc: 順位),如果他在該單位前面都沒上,那就是他拿 10/27 11:29

joe7254445: 樓主不是問過了嗎… 10/27 12:11

Savior92061: 很簡單,第一名挑完,第二名撿剩的,類推。 10/27 12:13

joe7254445: 對他來說好像很難 10/27 12:14

namytpme: 你不是問過了嗎.. 10/27 12:33

ss860708: 撕榜單你懂嗎 輪流上去撕 10/27 12:48

sbreezer: 有這麼難懂嗎?無言,以後上班怎麼辦? 10/27 12:50

LoveWin7: 這個跟上班無關吧... 10/27 12:56

bytue: 就一個蘿蔔一個坑,你想要的名額被搶走了當然只能選次佳 10/27 13:03

dodohotdog: 分數高的先選 分數低的選剩下的 自己志願序不影響別人 10/27 13:25

LoveWin7: 另外綁3年的部分,是不是3年之後都很難調走呢? 10/27 13:41

zxlt3722: 你可以再考一次 就不用綁三年 10/27 14:11

LoveWin7: 樓上,再考一次也是要重綁三年吧 10/27 14:16

a9301040: 前面撿剩的就是後面的,最後一名就是大家都不要的 10/27 14:30

a9301040: 你選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前面的人選什麼 10/27 14:30

a9301040: 能否商調是機關首長權責,你現在問也沒人知道 10/27 14:31

a9301040: 首長換人,什麼都換了 10/27 14:31

woini: 這其實不難懂呀.... 10/27 15:46

black430: 一定是奇怪的聯考跟推甄制度搞得最簡單的卻不懂... 10/27 17:38

KarlMarx: 當然啊,你最後一名自然就是撿剩的。 10/27 17:40

Wilsonek: 先去上班再說吧! 10/27 17:40

bobosheng: 綁3年是指在"分發機關的主管機關及其所屬"之內綁3年 10/27 17:56

bobosheng: 受訓及格以後就能在主管機關以下調動了 10/27 17:57

LoveWin7: 但是這三年內你也不能商調去中央單位或是其他機關 10/27 18:18

knowing: 1.看你調哪裡 2.不一定 10/27 18:44

knowing: 3.是 10/27 18:45

knowing: 4.不一定 10/27 18:46

knowing: 為什麼你要空那麼多行? 10/27 18:47

GigiBuffon: 呃 這麼不喜歡分到的缺 就明年重考啊XD 10/27 18:59

dodohotdog: 商調也要該機關有缺啊 10/2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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