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 各位先進大家好~
: 在下朋友今年考上普考增額,為現職公務人員,有些問題懇請解惑~
: 經歷:99年地特五等100.03到職,現在銓敘審定委二本二,
: 今年休假14天,104年普考增額錄取。
: (綁約尚未期滿,但已任職4年多)
: 想請教以下問題,謝謝!
: ※ 若今年12月2號以後分發,分發地點為「同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
: Q1:今年跟明年考績是全考嗎?
今年(104年)是委任第2職等全考。
明年(105年)是委任第3職等全考,但因是併資考績,不得採計為考績升職
等的條件。
: Q2:縮短實務訓練的2個月之間,能否繼續保公保?
分發視同調任,可繼續加公保、退撫。
: Q3:明年14天休假是否105.01.01之後的2個月實務訓內就可以用?
: 還是要等實務訓之後?
實務訓練期間就可用,但須按比例計算。
: Q4:若104年地特三等又上榜,105.03.31報到,104年普考基礎訓3周也合格,
: 之後的105年地特三等實務訓練能保公保嗎?
因符合縮短實務訓+免予試用6個月(當初地特五等考上受訓期滿後已
經試用6個月)故105.03.31前可取得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資格,而
委3即可權理委5,是以即具備擬任職務任用資格,故受訓期間可加
入公保、退撫。
: ※ 若12月2號以後分發,分發地點是「中央或非同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
: Q1:今年考績是全考,而明年考績是另考嗎?
是。
:
Q2:其他實務訓是否就不能保公保?
是。
:
Q3:休假是否也會中斷?
是,中斷後105年無休假,106年視105年在職比例核給。
: 是否今年考上的,即使新舊機關有辭職、報到同一天(無縫接軌),
: 休假年資就會中斷呢?
否,原PO假設的第一種情況(分發地點為「同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即不會中斷。
: 以上。
: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因朋友實在很困擾,希望有先進願意撥冗指點,
: 不勝感謝!!<(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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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0.9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4421045.A.FFE.html
推 popolalabai: 感謝d大熱心專業解惑!!可否再請教一個問題... 10/10 13:01
→ popolalabai: 假設12月中實務訓縮短2個月,又有委2超過8個月之經歷 10/10 13:03
→ popolalabai: 那在105.02應該可以免試用期6個月,變合格實授的話, 10/10 13:04
→ popolalabai: 是否就可以在地特三等的實務訓練保公保呢? 感謝!! 10/10 13:05
→ maniaque: 權理也是佔缺條件之一..... 10/10 14:31
→ dblue6949: 抱歉忘了考慮縮短實務訓練及免予試用,已修改內文 10/10 16:08
推 sulamau: d大您好:請問Q3的實務訓比例是指2/12*14=2.5天左右嗎? 10/10 20:30
→ popolalabai: 真是很感謝d大好心回應~也敬佩您的專業。再次感謝! 10/10 20:56
→ dblue6949: Q3實務訓練期間可請休假日數為2.5日 10/10 23:40
推 oz: 請問d大所說的內容與http://0rz.tw/IsmHz所述,有寫疑問啊? 10/10 23:54
→ oz: 以目前考試-分發-訓練來看,目前高普考好像還在103年那塊。 10/10 23:55
推 oz: 這樣是否只有現職與非現職之分呢?還是說有同機關與不同機關差 10/10 23:57
→ oz: 別?搞不太懂啊。 10/10 23:57
推 oz: 說錯了,應該是變革二占缺訓練那塊,那按訓練計畫第12項裡面, 10/11 00:02
→ oz: 現職人員是可以保公保的樣子? 10/11 00:02
→ oz: 還是說不同機關就當你不是現職人員? 10/11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