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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301040: 看對方囉 03/19 23:56
→ a9301040: 打電話給對方問問吧 03/19 23:56
推 toonoisy: 對方如果不想等,是可以商調下一位啊~ 03/20 00:01
→ cutea: 你被陰了,官場黑暗啊(無誤) 03/20 00:52
→ papahand: 妳真的被陰了 03/20 01:14
推 robbi1069: 你家的人事……真會拍首長馬屁 03/20 01:33
推 BlackCoal: 三個月還好吧,加上交接時間差不多呀,先問問看對方囉 03/20 06:30
→ BlackCoal: ,備取的也不一定可以三個月內就來呀 03/20 06:30
→ yeomanc: 2個月內都算正常,但對方很缺人的話還是會很不爽 03/20 08:22
推 LINWYU: 商調函不是都會先會當事人給當事人表示意見嗎 03/20 09:25
→ sixonze: 好像不一定會會知當事人 03/20 09:27
推 doreshan: 3個月還算勉強可接受範圍,快打去和新單位主管協調看看~ 03/20 10:09
→ ridgechem: 感謝各位先達的意見 已經協調成功了 對方願意等 03/20 11:27
→ ridgechem: 非常感謝大家的真知灼見 03/20 11:27
推 alice1101: 我聽過有押半年的,但對方也願意等! 03/20 16:51
→ yeomanc: 我前同事也是被壓半年 人事缺 然後缺就換人了 03/20 19:02
推 mashchen: 3個月真的還好 這段期間機關也可以開缺徵人 03/20 21:07
→ OhmoriHarumi: 坦白說,3個月真的算OK了。 03/20 21:08
→ jcll: 如果機關真的要你 又想提早要人 可以再發個函去希望提早過調 03/20 22:08
→ jcll: 本單位之前就做個這種事 5月多發文說9/30後才同意 後來再次 03/20 22:09
→ jcll: 發文後改成7/31以後.... 03/20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