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採購高手 基礎班題庫若干問題請教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Georgeliu (開始混日子)
時間 2013-05-08 05:22:29
留言 2則留言 (1推 0噓 1→)

: Q1機關採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招標文件載明 : 廠商未於開標當日出席以備說明或減價者視同放棄 : 計5家廠商投標均合格,下列何者為是? : 1.5家報價均超底價,最低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請次低標優先減價 : 該廠商減至底價以內 主持人宣布決標 基本上的程序是: 全部均超底價 -> 主持人請最低標優先減價 -> 最低標廠商不在場(且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減價),視同放棄 -> 其它4家一起比減價。 : 2.5家均到場,報價均超底價,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時書寫照底價承作 : 主持人宣布決標 為了符合公平原則,只有當比減價格的廠商僅1家時可以按底價承作。 : 3.5家報價均低於底價,最低報價計2家標價相同,其中1家未到場 : 主持人宣布決標予在場最低標 2家標價相同 -> 主持人宣布比減價 -> 其中一家未到場且未於期限內提出比減價格 -> 另一家提出比減價格 -> 則由另一家得標 : 4.5家報價均低於底價,最低標廠商未到場且其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 : 機關逕決標予未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次低標 : 答案是4 : 請教高手 那123分別是錯在哪呢????????? : Q2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機關洽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時,該廠商書明願以底價承作 : 機關得決標予該廠商 同上,除非僅一家廠商,不然不能直接用底價承作 : 2.議價案之減價次數 適用採購法第53條關於不得逾3次之規定 議價的比減價格其實沒有次數限制,如果要限制次數必須在比減前先通知廠商 : 3.決標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者, : 除小額採購外,應成立評審委員會,並得以依94條成立之評選委員會代之 : 4.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公開評選者, : 其評選程序得予以簡化,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94條評選委員會規定 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時,還是會成立評審小組, 所以還是適用這些相關規定。 : 答案是3 : 請問124 分別錯在哪呢???? : 請教採購高手們 幫幫忙解惑一下 : 我法條看了好久 還是似懂非懂=.= -- 「嵐告訴我,只要還有一個人戴著海多力,以表明與闇影奮戰的決心, 馬吉爾就還活著;只要還有一個女人戴著霽珊,以宣示她會讓自己的 兒子成為對抗闇影的戰士,馬吉爾就還活著。我戴著霽珊,亞龍大人 。我的丈夫戴著海多力,你也一樣。嵐‧人龍會孤身面對最後戰爭嗎?」 ~奈妮薇‧帝‧愛米拉‧人龍 -- ◆ From: 203.222.2.163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67961755.A.538.html

pireal:2-4並不是取最有利標精神哦!那是準用最有利標 05/08 21:28

pireal:取最有利標精神時就符合原題目所述,可簡化程序不適用94條 05/08 21:29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