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安排親人市府打工 公務員媽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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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HS (你好帥)
時間 2012-05-31 23: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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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判這麼重?法界人士指出,林姓女官員是九職等主管,依法得申報財產, : 陽光法案對這類掌握權力的官員採高標準,即使林姓女主管未關說,兒子憑本事, : 「合法」進入與母親職掌事項有關的單位工作,母親仍觸犯陽光法案,且廉政署 : 審議委員會裁罰的起跳價是一百萬元,最重可罰五百萬元;要求公務員警惕。 我對這段話有疑義 如果母親確實沒關說 兒子也合法靠實力進入工讀 母親頂多也只是提供工讀訊息給兒子 到底違反啥陽光法案 我真的很好奇?  板上有廉政人員或政風人員可以找一下該當的法條給我看嗎? : 林女否認交付參考名單或口頭指示面試人員錄取她兒子,但動檢所有人作證林女 : 曾在面試前交付手寫名單字條;面試官員也指林女在面試日早上,到會場交付一 : 份參考名單,影響面試評分。 如果有這段事實,那真的就不可以了。 但問題是如果沒這段事實呢?到底違反啥陽光法案,我還是很好奇。 : 林女已被記過、調非主管職,調查局南機站函送廉政署調查,法務部認定她違反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128233.shtml : ------------------------------------------------------------- : 拜託, 都當到薦任頭的大官了, 還不曉得要偷吃步也不要在自己家的地盤, 妳的 : 歷任頂頭上司做得多好, 還不會學, 太差勁了吧. -- ◆ From: 114.34.15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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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1901:每年過完暑假 廉政署認真查的話應該可以罰到上億吧~ 06/0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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