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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rsty: 密件公文這塊如何處理,算是公文處理的灰色地帶,行政院 08/29 10:54
→ bursty: 文書處理手冊也沒寫清楚,你們單位的同仁不懂,就請他們去 08/29 10:54
→ bursty: 問上級督導單位,總要給個說法,承辦才好辦事 08/29 10:54
推 bursty: 1.原則上是後案併前案 2.1件公文1個文號 3.對,請照做 08/29 10:58
推 bursty: 電子轉紙本或紙本轉電子後才能併案,不然你要怎麼一起歸 08/29 10:59
→ bursty: 檔? 08/29 10:59
推 lingpxs: 併案要併入頭 哪個文較先就是頭 08/29 12:13
→ lingpxs: 密件收文時是一件 文號A 收到解密後變兩件 那A就以辦理解 08/29 12:17
→ lingpxs: 密結案了 同時將兩件文再掛文 文號B跟C續辦 之後如果案情 08/29 12:17
→ lingpxs: 有相關就併案存查 沒關就個別存 08/29 12:17
→ lingpxs: 但還是要看你們文書怎麼認定合理的流程 08/29 12:17
→ lingpxs: 轉檔轉其中一件就好 重要文就以紙本為主 保存較久 不重要 08/29 12:21
→ lingpxs: 就電子 之後調文才好調 08/29 12:21
→ lingpxs: 個人習慣是準備一個隨身硬碟 所有經手的文都掃PDF分類年 08/29 12:21
→ lingpxs: 月日存著 因為總會有用到的時候 08/29 12:21
→ opm: 貴單位開放個人使用隨身碟?資訊安控沒意見嗎?還是有另外上簽? 08/29 21:47
→ opm: 個人除了特殊有參考性案件,完全不會想掃PDF,一個案件辦下來 08/29 21:51
→ opm: 搞不好就十幾公分厚了,搞死自己而已,檔管那邊,期限那應保存 08/29 21:52
推 im31519: 我之前也是掃描到自己的電腦啊 對外單位民眾常常打電話 08/29 21:54
→ im31519: 話來做詢(ㄇㄢˋ)問(ㄇㄚˋ),這時還要調檔案一定被罵得 08/29 21:55
→ im31519: 狗血淋頭啊 08/29 21:55
→ opm: 掃描存在公務電腦的爭議性小 08/29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