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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考上今年身障特考,對於下列職缺有興趣,而考量因素
為可申請住宿及離家近,希望版友能我點意見,讓我作為參
考:
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工作內容:辦理文書處理工作及上級交辦事項。
考量原因:可申請住宿
2.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工作內容:辦理文化資產圖書建檔管理及民眾諮詢服務,
協助辦理文化資產圖書檔案管理系統,其他臨
時交辦事項。
考量因素:離家近
3.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工作內容:辦理實習輔導處一般業務、實習設備管理、各
學程相關行政工作及學校其他行政業務等。
考量因素:同第二點
我自己比較想去第二總隊,而籌備處有爬文好像不太好,希望
版友給我點建議,供我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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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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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banes:個人覺得3會比較好...學校的事務較單純些 210.240.91.19 06/08 16:00
→ skyleo:想問一下身障的進去也是和別人一樣的業務?? 163.29.35.153 06/08 16:25
→ shock924:去學校吧~122.123.242.181 06/09 22:33
推 caselook:文資處是中央單位,也可以考慮。 114.47.72.245 06/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