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99年身障特考一般行政四等志願選擇

看板 PublicServan
作者 fby (想回到過去)
時間 2010-06-08 1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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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考上今年身障特考,對於下列職缺有興趣,而考量因素 為可申請住宿及離家近,希望版友能我點意見,讓我作為參 考: 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工作內容:辦理文書處理工作及上級交辦事項。 考量原因:可申請住宿 2.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工作內容:辦理文化資產圖書建檔管理及民眾諮詢服務, 協助辦理文化資產圖書檔案管理系統,其他臨 時交辦事項。 考量因素:離家近 3.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工作內容:辦理實習輔導處一般業務、實習設備管理、各 學程相關行政工作及學校其他行政業務等。 考量因素:同第二點 我自己比較想去第二總隊,而籌備處有爬文好像不太好,希望 版友給我點建議,供我參考,謝謝。 -- ◆ From: 220.13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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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anes:個人覺得3會比較好...學校的事務較單純些 210.240.91.19 06/08 16:00

skyleo:想問一下身障的進去也是和別人一樣的業務?? 163.29.35.153 06/08 16:25

shock924:去學校吧~122.123.242.181 06/09 22:33

caselook:文資處是中央單位,也可以考慮。 114.47.72.245 06/1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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