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感謝maniaque清楚的回應
我曾詢問過機關的人事
以不懂人事法規請問他有無可能改為全考的可能
他以他不可能枉顧我的權益認為我質疑他的專業狠狠斥責
就如對於m大提供的方式是非人事可理解的所以想要救濟
先把時間表註名如下
97.3------97.7.31-----97.10.16---------------98.2.16-----99.1----
地特 地特受訓 高考分發原單位 高考受訓 最近在做身分變更登記
三等 期滿 原職務(僅職務編號不同) 期滿
人事認為我無法全考試因我98.2高考考試及格
而97.3~12給我另考是以仍具地特資格但高考受訓身分而以先行派代
(97.10我即有拿到派令註明先行派代)
而98年我要求是否可用地特資格爭取全考
人事回應我不可能一直佔用兩種身分
而在和人事就考績的爭議之前
今年1月初他要求我填寫一張放棄地方特考資格改用高考的切結書
當時不以為意想說不會有任何影響而切結(但他要求我不可填寫日期)
而切結完後99年1月最近收到銓敘部動態函註明97.10生效之先行派代
不知如果人事在我的切結書上寫的生效日期以97.10或98.2,
那我不不就等於在日期之後就喪失地特資格??
還是我要怎麼跟人事要求我想要用M大的方式請他在98.2我高考受訓結束獲得及格證書
後暫緩幫我用身分變更(最近人事才開始要用而已,應該還來得及吧?)
希望能掌握更多的法規或建議後再跟人事爭取(他實在是依法行政啊!)
另外有個小疑問
我在97.10改用高考缺可算是「調任」
銓敘部78年8月16日78台華登一字第294714號函釋略以,占缺
實施實務訓練人員,如已具所占職缺權理資格,則送
審,當年即可參加考績(或另予考績)。為維護考試及格人員
權益,宜准予先行派代送審,並生效。
如果我改以上述先行派代且應「溯自實務訓練開始之日」開始算考績
那我97.10高考資格開始且開始實務訓練
98年1月仍在實務訓練期間
本應開始算考績年度不是嗎?
搜尋了相關人事法規才發現不懂人事法規真的很吃虧
謝謝
※ Aapauzi 來自: 219.70.149.49 (01/24 17:45)※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264325602.A.E61.html
推 yu500:我覺得你已經很幸運了 像我 也是地三轉高考 122.100.76.225 01/24 19:55
→ yu500:98.12.17新機關高考報到 98另考就沒了 122.100.76.225 01/24 19:56
→ yu500:99也只有另考 122.100.76.225 01/24 19:56
→ altr:幸好你遇到好人事 遇到不好的好戲會在後頭118.233.176.111 01/24 21:56
→ orchide:哈!所以跟人事關係也要好!可以省下麻煩 125.225.12.113 01/24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