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PublicServan
: 各位前輩好,請問保留資格後要如何分發呢?我有以下疑問
: 1.保留資格後要分發是跟當年(即保留資格結束後想分發的那年)考上的一起填志願嗎?
: 還是由人事局決定地點?
看你申請的時間 如果接近高普分發 那就是和增額的一起
若是只有你一個 那就是有缺就丟給你
: 2.如果是由人事局決定上班地點跟工作性質,那當初如果是榜首也不是枉然了嗎?(因為
: 到不了自己喜歡的單位)
當然
沒人叫你要保留阿
榜首只有考上那時有用
: 3.如果可以跟當年考上的人一起填志願的話,那以什麼標準分名次選志願呢?
補訓的依照申請順序
同分正額>補訓>增額 辦法人行局網站上都有
: 4.另外如果是由人事局決定的,那是由哪些層級的人決定呢?他的公平性何在?
沒啥公平不公平 統一分發就按順序來 若只有你一個 那就是有缺就分給你
保留原因喪失3個月內要申請補訓
: 5.最後一個問題是各單位報給人事局職缺的日期是什麼時候開始呢?是否可以在該單位報
: 職缺給人事局之前打電話詢問是否有職缺及工作性質為何而先補缺?(因為爬文過有人
: 說職缺報給人事局之後就不能取消)
可以打去問阿 當然她不一定會告訴你
另外你沒辦法保證沒人排在你前面 補訓是按申請順序
各單位隨時都能報需求
你真的那麼在意 覺得浪費了你考試成績 那就不要保留阿 當年就參加分發
不然就只能按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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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2.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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