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買中古屋漏水,訴訟的對象請益

看板 PttLifeLaw
作者 jantin7491 (很愛很愛你)
時間 2024-12-09 03:52:28
留言 0則留言 (0推 0噓 0→)

事實經過: 如果買一間中古透天,看屋時為8月底,當時為夏天,未發現漏水情形,簽買賣合約時註記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但等到10月底交屋時,適逢雨季,原屋主家具清空時,發現有嚴重漏水壁癌時,跟賣方及仲介反應,同時履行抗辨,請求先將漏水修復完,再簽履保動撥,不修就不簽,過了一星期,代書說要幫忙協調,協調結果,暫時扣35萬由代書保管,請我先簽履保動撥單,後續由我這邊找廠商估價施工金額後,再來協商金額多寡,並於買賣合約補註,但對方拿到履保的錢後,現在賣方跟房仲開始擺爛神隱,完全不理不睬。 問題: 現在準備要提告,但我希望是能解除買賣契約,返還價金,必需要找重大瑕疵,所以想主張驗氯離子,如果驗出來過高,依買賣合約買方得要求解除契約,這我可遞訴狀後,請求法官指定公正第三方檢驗嗎?本來我是自己想找民間單位來檢驗,但又怕到時不被採信,我等於要多花一筆錢,想說等告了再來驗,如果沒法解除買賣契約,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漏水瑕疵價金折抵 另外我這個老透天跟隔壁還有共同壁的問題,現在發現共同壁也有滲漏水情形,我有試圖的去跟隔壁協商能否讓我這邊師傅過去看看抓漏,去找了三次對方都擺爛,說這社區的規矩就是誰家漏水誰要自認倒楣,沒人會幫你修的,擺明就是耍無賴,警察來協調也沒用,而且隔壁一直說是我這邊房子翻修時有越界共同壁的範圍,這部份可能還要申請地政鑑界,那我現在要對原屋主提告,我也要把鄰居一起告進去嗎?共同壁漏水也不是原屋主自己可以承擔的,再來有沒有越界我怎會知道,我是善意的第三人,你們當初房子翻修時,怎跟人家講的,我根本也不曉得,有關共同壁漏水 及是否越界應該是原屋主跟鄰居先釐清責任吧,都要我扛,我怎有辦法處理,現在也只能透過訴訟逼他們出面解決,那我可於訴狀上一次告兩個人嗎?還是要分別寫兩個訴狀,各別告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3049PCD8G.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41.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33687550.A.0B7.html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