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變更要保人為債權人

看板 Insurance
作者 aquariusg (GD)
時間 2024-05-31 21:46:13
留言 9則留言 (1推 0噓 8→)

債權人A 債務人B 兩方不為直系親屬 B想拿自己的保單來抵債(要保人、被保險人皆為B) 經雙方協議決定採用更動要保人為A方式來進行 **主要因為現在解約這保單暫無餘值,且B無力續繳目前累積的保單借款利息,利滾利再 不久這保單會自動消滅,僅登記為受益人並沒有用。 有直接詢問新光,確定有保險利益可以更換,但需要準備有法律效力的債權證據,不能是 私人借據,整體回應很模糊,唯一有提到強制執行函文,但在說明兩邊並沒有要走訴訟判 決或強制執行這條路後(強制執行的結果是否就會是解約來履行債務?目前的狀況剛好不 適合),再細問就提說不清楚請去法院問...。 請問有辦理過或是了解新光人壽規定的達人可以提供一點說明嗎? 謝謝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3.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17163175.A.89F.html

withcloud: 更換要保人債權人最終也拿不到錢 06/01 06:16

withcloud: 只能走強制執行的程序了 06/01 06:16

withcloud: 保單無法繳費等同沒有效 06/01 06:17

waakye: 保單抵債最簡單就是解約拿解約金 06/02 13:26

waakye: 不過你這債權人真佛。還要幫債務人繳保費維持保單利益 06/02 13:28

aquariusg: 因為當下的殘值幾乎沒有,B各種方面都完全沒有還款能力 06/02 19:46

aquariusg: ,只好試圖用幫他維持來換取最終等到死亡給付的一點空 06/02 19:46

aquariusg: 間(老保單,所以死亡給付會是保額幾倍這種)... 06/02 19:46

withcloud: 債權債務關係這樣會有道德危險 06/03 17:48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