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 車禍事宜

看板 Insurance
作者 archpacer (魔法師)
時間 2010-10-31 19: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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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前陣子我開車時,直行剛好有段路有彎區(還是直行),與另一台車擦撞 擦撞後對方就離開了 我移車後有報警 報警後,也查到對方的資訊(因為我有記對方車號) 之後就出險跟請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處理後的回報是因為我跟對方都是直行擦撞 所以 雙方肇責各半 所以 我的車體損傷一半是對方保險公司賠,另一半是我自己出險賠 對方的車體損傷也是一半自付,一半由我的保險支付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不合理 請問該如何處理? -- ◆ From: 220.132.21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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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agirm:那你覺得哪裡不合理呢? 10/31 19:32

kender0105:如果說不合理~那要先去判肇事責任~ 10/31 19:34

ymbok:去申請肇事鑑定,看看你和對方的責任歸屬 10/31 19:38

ymbok:如果判出來是5/5 那就去跟保險公司爭取 10/31 19:39

kkcpp33:沒有事故現場了....應該是無法鑑定.... 10/31 22:06

archpacer:我的意思是說因為是直行擦撞所以就是雙方責任各半? 10/31 22:58

archpacer:對方擦撞後直接離開現場也沒有任何責任上的理虧? 10/31 22:59

archpacer:我不是很懂這種事的判斷方式但是否類似狀況 10/31 23:01

archpacer:如果照現在的發展 好像也不用報警,如果雙方的修車錢 10/31 23:01

archpacer:就乾脆各自賠各自的就好了 10/31 23:02

archpacer:補充一點 對方是後車 10/31 23:03

ymbok:告他肇事逃逸 然後要求賠償 走法律途徑吧 10/31 23:05

baccat:肇事逃逸 公訴~ 應該不用他告吧? 11/01 01:58

ohyoung:沒人受傷沒有就沒肇逃罪的問題,頂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11/01 07:48

ohyoung:條例;就算這樣,跟車禍肇責也是分開來看,修車還是依肇責 11/01 07:49

baccat:就算在車內..撞到或小擦傷到..都算..因為我遇過 XD 11/01 10:37

kender0105:事實上~只要有車禍事故~未處理~立即離開~就是肇逃了 11/01 20:20

a09116:樓上沒錯,正確說法是車禍發生時,未依規定處理 11/01 21:36

ohyoung:1.沒受傷的話,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原波要拿什麼 11/02 00:00

ohyoung:理由要對方賠多一點?只能依肇責來分攤 11/02 00:01

ohyoung:2.如果有受傷,刑法有關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原波ㄧ樣只有過 11/02 00:01

ohyoung:失傷害罪可以拿來逼民事上的和解 11/02 00:03

ohyoung:在賠償責任上,不會因為他肇事後直接離開他就要為這次的車 11/02 00:05

ohyoung:或多負責任 11/02 00:06

baccat:那時候 和解我分兩次耶...民事+刑事 我也不知道為啥 11/02 00:23

ohyoung:民事上損害賠償,刑事上過失傷害,當然是兩次 11/02 00:45

ohyoung:肇事逃逸公訴,不是你想和解就可以和解 11/02 00:46

baccat:肇逃和解 是法院的人說的 因為這樣他會背判比較輕 11/02 01:12

baccat:所以是開庭前談的 所以要藉此拉高賠償金 是可行的不是? 11/02 01:12

ohyoung:和解的部份是告訴乃論的過失傷害罪,非告訴乃論的肇事逃逸 11/02 07:58

ohyoung:部分沒辦法和解(撤銷),不過法官可能會視過失傷害和解的狀 11/02 07:59

ohyoung:況來決定肇逃這部份的判決;但無論如何如果人沒有受傷,刑 11/02 08:00

ohyoung:法上就跟肇逃沒關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祇是罰錢或吊 11/02 08:01

ohyoung:照,對原波得不到好處,因為罰金也不是给他 11/02 08:02

baccat:我說的不是罰金 而是對方賠的錢 這會是判刑參考的點 11/02 09:32

ohyoung:沒受傷怎麼會有判刑?沒受傷就是違反道路安全處罰條例罷了 11/02 22:27

ohyoung:受傷以後才會有過失傷害和解金的問題 11/02 22:28

baccat:我當初也只是小擦傷破皮而已... 11/02 22:29

baccat:1x1公分不到吧 11/02 22:29

ohyoung:文中看不到有人受傷,為啥一直在講受傷,受傷也是過失傷害 11/02 22:51

ohyoung:才有和解金,肇逃又不能和解 11/02 22:52

baccat:只是提醒 小擦傷沒留血也算 11/03 09:44

baccat:肇逃不能和解 但事先有談和解事宜 是法官判刑參考依據之一 11/03 09:45

baccat:這是士林地方法院 開和解的人說的 不然去問題= = 11/03 09:46

baccat: 他 11/03 09:46

baccat:能提供的部分 就提供 一篇文章不代表全部情況 11/03 09:46

eggyuttk:肇逃在過失傷害告乃部分和解 在檢座那很可能直接緩起訴 11/03 21:19

eggyuttk:根本不用到法院 11/03 21:20

baccat:我們是直接在法院那處理就是...因為我告公車 XD 11/0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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