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政治檔案條例 最遲40年解密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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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mprogress ()
時間 2023-11-15 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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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tinyurl.com/4fh9b736 2.新聞來源︰ 中央社 3.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初審政治檔案條例 最遲40年解密條文保留送協商 4.完整新聞內容︰ 2023/11/13 16:34(11/13 16:48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政治檔案條例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但在場立委及官員就國家機密檔案至遲應於屆滿40年解密等關鍵條文,無法 達成共識,因此保留。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為力拚轉型正義,行政院會10月19日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原先被列為永久保密的4500餘件政治檔案,預計明年解禁半數。全案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行政院以及立委劉世芳、范雲、林昶佐、時代力量立 法院黨團所提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等人 列席,並備質詢。這次修法重點,包括持續並擴大徵集政治檔案等。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在不影響國家安全的情況下,大方向支持修法。 國民黨立委謝衣 表示,很多立委對於相關條文是否會影響國家安全等議題,提出很多看法 ,如果法律的設計是為了要做政治操作,或是打擊國民黨,相關立法就沒有必要。 民進黨立委范雲認為,修法是希望政治檔案能有更大的解密,並沒有針對特定政黨,且轉型 正義學者專家已提過,如果不知道加害者是誰,所有人都受苦,如果有更多的真相,對受害 者來說才有和解的可能性。 高仙桂說,永久保密的解密,絕對不是為了要打擊相關政黨,而是要還原歷史真相,希望透 過政治檔案的擴大開放,讓轉型正義可以有更堅實的基礎 此外,這次修法要加速政治檔案開放應用,調和此條例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法律適用,例如 增訂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的國家機密檔案,至遲應於屆滿40年解密,但解密後若使曾從 事對陸情報蒐集的情報相關人員受危害等情形,經國家安全會議同意者,得自同意日延長解 密年限,每次延長年限不得逾3年。 在場立委與官員討論後,上述部分因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保留;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另外,委員會審查後仍有部分條文取得共識,按照行政院提案通過,包括有國家機密保護法 第12條核定的國家機密者,於解密前,原件暫不移轉。但應就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 的國家機密部分經分離處理後,以複製品併入原案卷移轉,並於檔案目錄註記說明及提供應 用。 初審通過條文也規定,檔案局整理、保存政治檔案,增訂應主動通知檔案當事人或其繼承人 得申請返還私人文書的事項。另外,政治檔案未列密等或已解除機密者,不得改列或重新核 定為機密檔案。(編輯:翟思嘉)1121113 5.附註、心得、想法︰ 現在送黨團協商 民進黨應該要拼大選前三讀通過 但這是好事 畢竟這是國民黨一定會徹底封殺的議題 趁現在早點過比較好 ---- Sent from BePTT on my ASUS_I006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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