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通過凍漲電價 經濟部:4月電價仍依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p5434 ()
時間 2024-04-30 22: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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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怎麼可能比法律大 電業法第49條第1項就明訂 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與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甚麼叫做中央主管機關 電業法第3條第1項明定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 所以中央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 阿法條明確寫是經濟部決定,不是立法院 你說立法院通過的 電業法是立法院沒過膩 你立法院正途就是修電業法 你有種就修電價由立法院定之阿 正大光明的修法你不走 現在人家依法行政不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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