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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unsKing: 規約跟分管契約應該是不一樣的東西 10/19 09:07
→ wowisgood: 是不一樣沒錯~ 10/19 09:10
推 pinjose: 張璐是錯的吧 10/19 09:48
→ pinjose: 不過管理條例確實有這樣規定23條2項 10/19 10:15
→ pinjose: 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 10/19 10:15
→ pinjose: 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 10/19 10:15
→ pinjose: 二、各區分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共用部分及其基地之使用收益 10/19 10:16
→ pinjose: 權及住戶對共用部分使用之特別約定。 10/19 10:16
→ pinjose: 不過這題B似乎是獨立建物,不算共用部分吧? 10/19 10:21
→ wowisgood: 他是約定,專有共用,有符合第一款約定共用部分 10/19 10:37
→ wowisgood: 噢 不太確定 10/19 10:39
推 ntnusleep: 這題難度很深。 我也有看張璐的書,超棒的! 10/19 12:06
→ ntnusleep: 關鍵在題目敘述的定性 10/19 12:07
→ ntnusleep: 甲就其專有部分一一與住戶約定供社區使用 10/19 12:09
→ ntnusleep: i顯然不是規約 10/19 12:09
→ ntnusleep: 該專有部有為甲單獨所有,所以也不會是分管契約 10/19 12:09
→ ntnusleep: 所以,就只是甲與社區住戶間之「約定」 10/19 12:11
→ ntnusleep: 定性完再處理是否保護買受該專有部分之後手 10/19 12:11
推 theseus: 共有專用跟專有共用是不同的概念。張璐在書上反覆強調的 10/19 12:12
→ ntnusleep: 以799之1處理 10/19 12:13
→ theseus: 專用權得否依規約以外方式取得問題,涉及的是共有專用, 10/19 12:13
→ theseus: 跟本題的專有共用不同。 10/19 12:14
推 peiningyu: 謝謝分享 10/19 12:16
推 ialwaysloser: 張璐沒有說共用非依規約無效吧。你指的張璐解題書 10/19 12:29
→ ialwaysloser: 見解是在哪一頁?另外「專有」共用就不會有分管契 10/19 12:29
→ ialwaysloser: 約,共有才有分管的問題。 10/19 12:29
→ wowisgood: 喔喔喔喔! 懂了 感恩各位大俠 10/19 13:00
推 steverxxx: 推老師上來親自推文 10/19 13:49
推 ntnusleep: 看到老師親自上來回文,非常感動! 10/19 18:33
推 XOtting: 謝謝分享 10/20 15:51